项目名称 | 中石化长虹东大道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九江浔阳石油分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依据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文件(赣商务办运行字[2020] 2号),将原中石化浔阳第二加油站(已废弃多年)迁建至九江市长虹东大道北侧,并更名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九江浔阳石油分公司长虹东大道加油站,新建加油站占地面积5413.28m2,站内设有二层站房一座;钢网结构的罩棚一座;设有四枪加油机5台及配套的工艺管线,设4台SF地下储罐,其中50m3的0#柴油储罐1台、50m3的92#汽油储罐1台、30m3的92#汽油储罐1台和30m3的95#汽油储罐1台,油品储罐总容积共计160 m3(折算为汽油为135 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加油站等级划分,该站属二级加油站。 新建加油站于2021年4月21日取得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项目用地已取得九江市不动产登记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赣【2017】九江市不动产权第0045610号),新建项目于2020年6月9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九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0】4号)。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陈建旗 | 联系电话 | 18000221098 | ||
项目组长 | 彭永进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彭永进 | 报告审核人 | 余厚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秋枝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张枭、邹昌锴 | ||
现场工作人员 | 彭永进、张枭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5.2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7.6 | ||
其它 | 该企业属二级加油站,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经营的油品有0#柴油、92#汽油和95#汽油。 该项目为一功能集中的加油站,且设备设施集中在站区内,根据空间相对独立、事故范围相对固定、具有明显特征界限的原则,评价小组确定将其划分为一个评价单元。选择安全检查表法和危险指数方法进行评价。 1、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液体,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和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爆炸等。 4、该站总体上符合零售经营成品油的安全经营条件。 5、该站汽油罐固有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经安全补偿措施后危险等级降为较轻,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6、中石化长虹东大道加油站新建项目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能满足成品油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具备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