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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城发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彭湖湾工业园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08-03


项目名称

彭泽县城发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彭湖湾工业园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彭泽县城发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彭湖湾工业园加油站于2020年11月03日取得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是一家从事机动车燃油零售经营的企业,依据九江市商务局文件(九商务字【2020】42号),在彭湖湾工业园新建一座三级加油站。该站的建设用地已取得彭泽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

拟新建加油站总用地面积为3544.63m2,站内拟设4台四枪潜油泵加油机及配套的工艺管线,拟设SF油品储罐4台,其中30m3的0#柴油储罐2台、30m3的92#汽油储罐1台、30m3的95#汽油储罐1台,油罐总容积为120m3(折算成汽油容积为90m3),按现行的《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该加油站属三级加油站。

委托单位联系人

陈建旗

联系电话

18000221098

项目组长

彭永进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彭永进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张枭、余厚炳

现场工作人员

彭永进、张枭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在资料收集、现场勘探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经过分析,编制完成了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为企业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提供安全技术依据。

现场工作时间

2020.11.4

报告提交时间

2020.12.28

其它

该拟新建站属三级加油站,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经营的油品有0#柴油、92#汽油和95#汽油。

该项目为一功能集中的加油站,且设备设施集中在站区内,根据空间相对独立、事故范围相对固定、具有明显特征界限的原则,评价小组确定将其划分为一个评价单元。选择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和危险指数法进行评价。

1、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液体,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和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加油站的选址、自然条件、总体布局通过采取补偿措施,能满足安全条件。项目配套的供水、供电设施能满足建设要求。防雷防静电采用共用接地体,能满足安全要求。


3、项目选择成熟的工艺技术,工艺过程易于控制,通过选择合理的工艺参数,选用合适的安全装置、保护设施,采用符合**标准规范的工艺设备,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电气安全措施,配备规范的常规防护及个体防护设施,其经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危险有害程度可发控制在人们能接受的范围内。

4、项目的有毒作业、噪声危害作业、高温危害作业通过治理,亦可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5、该新建三级加油站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在下一步设计、施工及项目建后的经营管理中,预防、控制和消除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因素是重点。

6、新建项目的选址、自然条件适宜本项目工程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中的总体布局方案可行,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项目建设方案及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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