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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石渡乡液化气站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08-20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20)066号

项目名称

武宁县石渡乡液化气站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武宁县石渡乡液化气站是注册成立于20090812日,经营范围为液化石油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零售,注册地址在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石渡乡新丰集镇,占地面积885.93㎡。现有员工3人,其中技术管理人数1人,安全管理人数1人。站区内设有21.39m³卧式储罐2台、5.54m³残液罐1台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配备有循环压缩机和烃泵工艺流程的工艺管线以及残液回收系统,站区内储罐总容积(含5.54m³残液罐)为48.32m³,按现行《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对液化石油气站的等级划分,该站属六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委托单位联系人

朱小华

联系电话

13617020988

项目组长

邹昌锴

技术专家

报告编制人

邹昌锴

报告审核人

徐芳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王立

现场工作人员

邹昌锴、彭永进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企业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1129-30

报告提交时间

20213

其它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项目涉及的液化气石油气属于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危险化学品,亦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

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武宁县石渡乡液化气站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伤害、高处坠落、淹溺、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冻伤、噪声、高温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环境和管理失误。

2)企业生产装置生产过程中重点防范的危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包括:火源(包括静电)控制以及总图运输、特种设备及强制检验检测设备定期检测、计量仪表定期检查与维护保养、报警通讯装备及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演练、周边防护等。

3评价结论

武宁县石渡乡液化气站总体布局应进行改造,以满足《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等**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站区内的燃气设施应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后,风险可控,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满足液化石油气经营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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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