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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和合加油站(普通合伙)升级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08-24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21025

项目名称

都昌县和合加油站(普通合伙)升级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都昌县和合加油站(普通合伙)是一家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单位经营场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和合乡现有从业人员4名,其中技术管理人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加油站主要负责人江丽娟

都昌县和合加油站(普通合伙)占地面积为1350㎡,取得原九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九危化经字[2019]000190号

都昌县和合加油站(普通合伙)现有设施:加油区原设有两台双枪加油机(一台92#0#双油品双枪加油机,一台92#95#双油品双枪加油机)和两台单枪加油机(一台0#单枪加油机,一台92#单枪加油机);一栋单层站房;一栋两层附属房;一台自动洗车机;一处手动洗车区;罐区原设92#汽油30m³卧式钢制储罐1台,95#汽油30m³卧式钢制储罐1台,0#柴油30m³卧式钢制储罐1台,油品储罐总容积为90m3折算成汽油为75m3),按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原则,该站属三级加油站

现根据市场需要,拟将加油区两台单枪加油机各增设一把加油枪,改造成双枪单油品加油机(一台92#单油品双枪加油机,一台0#单油品双枪加油机);拟扩大罐区在老罐区南侧增设92#汽油30m³卧式钢制储罐1,改造后油品储罐总容积为120m3折算成汽油为105m3升级改造后属二级加油站其余设施均利旧。

该站原于201668日由北京中矿基业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APJ-(国)-508)出具了《都昌县中海石化有限公司和合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166月由山东润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出具了《都昌县中海石化有限公司和合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于201685日由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APJ-(国)-499)出具了《都昌县中海石化有限公司和合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该站原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手续完善

委托单位联系人

江满生

联系电话

15180666618

项目组长

彭永进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彭永进

报告审核人

冯美海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王立、杨健健、邹昌锴、戴立平

现场工作人员

彭永进、杨健健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1.3.26

报告提交时间

2021.5.20

其它

1该站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汽油的危害性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2;生殖细胞致突变型,类别1B;致癌性,类别2;吸入危害,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2。柴油的危害性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3。其中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加油站不涉及剧毒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

2该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物质,其在线量未*过规定的临界量,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加油站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噪声危害、高和热辐射,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4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方法,对加油站总体布局、油罐区、加油作业区、电气等单元进行评价,结果为:

加油站选址与总体布局存在周边环境相互影响,发生异常情况,可对周边居民及人员活动产生影响;存在自然条件影响,可因雷击、暴雨、高温、冰冻等引起人身安全与设备损坏事故;总体布局存在**伤害、厂房建筑物危害,其固有的危险性等级为Ⅲ级,属于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因素,需要采取防范和对策措施的因素。

加油站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Ⅳ级,为灾难性的,会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系统重大破坏的因素,**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中毒与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因素,需要采取防范和对策措施的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的因素。

电气火灾的危险等级为Ⅳ级,为灾难性的,会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系统重大破坏的因素,**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电气伤害危险有害因素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的因素。

5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加油站危险等级级,属**危险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结果为:从初始评价火灾爆炸指数的结果可见,在没有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前,加油站火灾爆炸等级为 “中等”。补偿结果表明,通过采取相应的安全补偿措施,加油站火灾爆炸危险等级达到 “较轻”,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6加油站的选址、自然条件、总体布局通过采取补偿措施,能满足安全条件。项目配套的供水、供电设施能满足建设要求。防雷防静电采用共用接地体,能满足安全要求。

7、该服务区调整后拟按卸油作业区、加油作业区(储罐区)、加油加气作业区、营业办公区LNG储罐区、汽车服务用房、汽配销售用房,共7个区域依次布置,功能明确、合理。可以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版)》的要求。

8本项目选择成熟的工艺技术,工艺过程易于控制,通过选择合理的工艺参数,选用合适的安全装置、连锁保护设施,采用符合**标准规范的工艺设备,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电气安全措施,配备规范的常规防护及个体防护设施,其经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危险程度可发控制在人们能接受的范围内

9项目的有毒作业、噪声危害作业、高温危害作业通过治理,亦可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10加油站改造工程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在下一步设计、施工及项目建后的经营管理中,预防、控制和消除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因素是重点。

该站所处的位置为公路的一侧,企业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是:关注站区周边环境的变化,应**防火间距符合GB50156-20122014版)标准要求,同时在建设中,企业应重点关注安全设备设施在设计和施工中的落实情况。

11都昌县和合加油站(普通合伙)升级改造项目的址、自然条件适宜本项目工程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中的总体布局方案可行,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项目建设方案及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