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九江天赐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九江天赐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贸易调拨经营形式经营化学品的企业,经营的化学品中涉及的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店面零售、经营场所样品摆放等问题。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由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生产厂家供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李茂俊 | 联系电话 | 15070246891 | ||
项目组长 | 陈润洪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陈润洪 | 报告审核人 | 邹昌锴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秋枝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彭永进、戴立平 | ||
现场工作人员 | 陈润洪、彭永进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辨识经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依据法规标准,评价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08.1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08.24 | ||
其它 | 通过对九江天赐矿业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九江天赐矿业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无仓储,无运输,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不接触危险化学品。 2、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企业在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过程中,涉及的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3、该企业在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过程中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高毒物品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4、根据原安监总局第55号令(原安监总局79号令修改)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评价:该企业符合原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79号令修改)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相关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条件的要求。 5、评价结论:九江天赐矿业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落实评价报告有关建议后,风险可控,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