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湖口金砂湾LNG汽车加气站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九江市湖口金砂湾LNG汽车加气站成立于2024年11月12日,经营场所为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大道与发展大道交汇处(金砂湾派出所右侧50米处),法定**人为杜建国,公司类型为台、港、澳投资企业分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燃气经营,出版物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旅游业务,**经纪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药品零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日: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洗车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家用电器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润滑油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销售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铺助设备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二手车经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轮胎销售,洗烫服务,打字复印,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动车充电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日),装卸搬运,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包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为了满足湖口县重卡、牵引车、城际客运**等加注LNG燃气车用气需求,该公司根据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409-360429-04-01-657252)文件,在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大道与发展大道交汇处金砂湾加油站区内拟投资建设一座LNG汽车加气站项目。 湖口金砂湾加油站的建设用地已取得湖口县不动产登记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赣(2023)湖口县不动产权第0002564号。 拟扩建LNG汽车加气站总用地面积为5333.73m2,总建筑面积为867.2m2,站区内加气机拟设置为2机2枪。LNG贮气区内设置1个60m3的LNG储气罐、LNG低温泵撬1套(含双泵、BOG空温式加热器),加气能力为2×104Nm3/d。按现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对LNG加气站的等级划分,该LNG汽车加气站属三级站,与原有建成的三级加油站合建,属二级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建成后本项目日加气量可达2×104Nm3/日。 该二级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内加气设施已于2017年建设完成,但一直未投入使用。现因公司市场发展需要,拟重新启动投入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规定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审批、核准、备案)前,建设单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以**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为**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湖口金砂湾LNG汽车加气站扩建项目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湖口金砂湾LNG汽车加气站扩建项目的安全预评价。该企业应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于2025年2月踏勘了建设地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在资料收集、现场勘探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以及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等,经过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编制完成了本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为相关部门实行安全监察、为**相关部门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以及为企业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提供安全技术依据。 本次安全评价范围: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湖口金砂湾LNG汽车加气站扩建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置、主体装置和辅助设施的安全条件,包括经营过程中的危险和危害因素、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以及规划设计中提出的工艺、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劳动安全管理方面的组织、机构、人员、防护设施、作业环境及管理制度等。 本站中涉及加油作业、汽、柴油储罐区、充电作业、洗车作业、站房顶光伏板区均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仅作一般性描述。涉及工程的环境、消防及职业卫生等问题则应执行**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朱洪忠 | 1500000000200337 | 026776 | ||||
项目组成员 | 朱洪忠 | 1500000000200337 | 026776 | ||||
陈润洪 | 1800000000100059 | 015387 | |||||
邹昌锴 | S011053000110192002910 | 037092 | |||||
邹孝琴 | S011035000110203001181 | 040635 | |||||
杨健健 | S011032000110193001029 | 037091 | |||||
报告编制人 | 朱洪忠 | 1500000000200337 | 026776 |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S011035000110201000616 | 02618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立 | CAWS350000230200190 | 031929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湖口金砂湾LNG汽车加气站扩建项目的选址、自然条件适宜该项目工程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中的总体布局方案可行,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项目建设方案及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5.3.4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4.25 | ||||
勘察现场人员 | 朱洪忠、邹孝琴 | ||||||
现场照片 | 中间为企业人员,其他为评价人员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