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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验收评价
万安县富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3甲醇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5-02-08

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万安县富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3甲醇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万安县富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3日,法定**人:陈丽华。该公司曾用名为万安县荣能甲醇仓储有限公司,于2023年09月01日改为现用名,其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万安县富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取得了万安县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吉危化经字〔2018〕001号,经营范围:甲醇、甲醇基燃料(混合物甲醇含量*过70%),经营方式:零售、批发(储存量不*过200m3)。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安监总局等十部门公告[2015]第5号)及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公告2022年第8号)等文件对该项目涉及的化学品进行辨识: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异辛烷。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刘于萍

S011035000110202001272

041667

项目组成员

刘于萍

S011035000110202001272

041667

龙镜生

1500000000300799

026813

陈嘉鸣

S011035000110193001189

037242

报告编制人

刘于萍

S011035000110202001272

041667

龙镜生

1500000000300799

026813

报告审核人

邬长福

1200000000100179

007151

过程控制负责人

 

1500000000301415

026290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1800000000100060

013789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图片3.jpg

评价结论

1、万安县富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3甲醇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各储存经营单元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符合**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和要求。

2、万安县富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3甲醇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的主体工程安全设施、安全措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运行**;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满足主体工程生产安全的需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满足生产安全的要求。

3、万安县富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已针对本报告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经过整改已落实到位,企业安全生产的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万安县富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3甲醇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相关的设备设施和安全设施运行正常,企业安全管理机制运行正常,安全设施、措施达到规范要求和预期结果,可以满足该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的要求,安全管理**。万安县富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3甲醇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2024.11.9

报告提交时间

2024.12

勘察现场人员

刘于萍、龙镜生

现场照片

图片2.jpg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