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安评字(2021)056号
项目名称 | 九江华力工具有限公司 | ||||
项目简介 | 九江华力工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30日,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工具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建筑砌块制造,**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为满足电镀集控区需求,拟租用万利通(九江)金属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电镀集控区(以下简称“万利通电镀集控区”)已建成的U型4D-2厂房进行金刚石工具电镀加工。 电镀镍过程中使用到硫酸镍、氯化镍、硼酸、硫酸钴、98%硫酸、丁炔二醇、31%盐酸、65%硝酸、烧碱(废气处理)和锅炉燃料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硫酸、盐酸为易制毒化学品;硝酸为易制爆化学品;电镀过程产生的微量氢气和锅炉燃料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邓总 | 联系电话 | 13857919691 | ||
项目组长 | 余厚炳 | 技术 | - | ||
报告编制人 | 余厚炳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戴立平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张枭 | ||
现场工作人员 | 余厚炳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1.6.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6.24 | ||
其它 |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物料:硼酸、硫酸钴、98%硫酸、31%盐酸、65%硝酸、烧碱、丁炔二醇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少量氢等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氢气及天然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45号)的规定,硫酸和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4)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591号)第23条规定,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硝酸属于易制爆化学品。 (5)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版)》该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无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6)各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条例》(***588号修改)(1995年12月27日,***第190号令)的规定,该企业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九江华力工具有限公司由于厂房内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氢气、氯化氢等,且经废气处理氢气、氯化氢等在线量远远小于其临界量;天然气为管道输送,不储存,因此本项目所涉生产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生产过程危险危害性分析结果 该项目生产过程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伤害、淹溺、机械伤害、**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物体打击、灼烫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为:化学物质危害和职业病危害、噪声、高温等。 评价结论: 九江华力工具有限公司年产3万件金刚石工具项目的选址、周边环境、自然环境能满足建设安全条件;项目总图运输方案可行,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