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省鄱阳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一期)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江西省鄱阳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是江西省投资燃气有限公司(简称“江投燃气”)与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在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区内建设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总用地面积40.1213公顷(约合601.82亩,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储存规模2000m³LNG低温常压储罐及配套设施已建成投用)。该企业已于2019年12月通过二级安全标准化,并取得标准化证书。 江西省鄱阳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一期)储存规模为1座20000 m3 LNG低温常压储罐及配套设施。该项目由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郝鑫 | 联系电话 | 18160799045 | ||
项目组长 | 陈润洪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陈润洪 | 报告审核人 | 彭永进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王立 | ||
现场工作人员 | 陈润洪、杨健健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8.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12.17 | ||
其它 | 江西省鄱阳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一期)安全现状评: (1)物料的危险害性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项目涉及的物料天然气(LNG)、天然气(NG)、加臭剂四氢噻吩(THT)、氮气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品;天然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化学品;液化天然气属于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高毒化学品。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江西省鄱阳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LNG储罐单元构成**重大危险源,LNG装车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其它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生产过程危险危害性分析结果 该项目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锅炉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伤害、中毒窒息、高处坠落、低温冻伤、噪声、中暑、有害气体;同时存在地质灾害、气候灾害等自然灾害及管理缺陷等 (4)评价结论 江西省鄱阳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一期)厂址、总体布置、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企业符合安全经营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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