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21)106号
项目名称 | 修水县港口旭光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修水县港口旭光加油站是一家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位于九江市修水县港口镇新街头,现有从业人员5名,其中安全技术管理人员1人,企业投资人徐旭光,加油站站长付亚军为主要负责人。 该站于2018年10月09日由九江市安监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九危化经字[20218]000063号),**期至2021年10月08日;于2020年09月08日取得了九江市商务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浔0078号)**期至2025年09月07日。 该加油站站区占地面积1072m2,站区内设置有4台自吸式税控燃油加油机及配套的工艺管线;该站现有油品储罐3台,其中50m³的0#柴油储罐1台、50m³的92#汽油储罐1台、30m3的95#汽油储罐1台,油品折算总容积为105m³(柴油折半计入汽油),按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原则,该站属二级加油站。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刘春 | 联系电话 | 13755222369 | ||
项目组长 | 冯美海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冯美海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秋枝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邹昌锴、陈煦 | ||
现场工作人员 | 冯美海、邹昌锴、陈煦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勘查及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10.1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0.19 | ||
其它 | ①该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为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内危险化学品,汽油还属于**重点监管和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汽油的危险性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2;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B;致癌性,类别2;吸入危害,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2。柴油危险性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3。 ②该加油站加油单元汽油、柴油存量忽略不计,储罐区危险化学品储存量未*过GB18218-2018标准规定的临界量,加油单元与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③该加油站在储存、经营过程中存在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等危险作业。 ④该加油站在储存、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噪声、高温,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安全符合性评价结果 ①该加油站的站址、总体布局能满足安全经营条件。加油站将经营区域分为加油作业区、储罐区、办公营业区和辅助设施区4个区域布置,功能明确、合理。基本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应关注卸油作业的安全和**进出加油站的安全标志。 ②工艺设施安全条件符合性评价:除测漏仪、液位仪未连接UPS电源外,其他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③该站为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其前置条件基本符合原**安监总局55号令(第79号令修改)、原江西省赣安监管二字﹝2013﹞14号文件以及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赣商务运行函〔2020〕27号文件规定的加油站安全经营条件的要求。 ④该站在执行安全标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07)方面,除未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外,其他总体符合标准的要求;在执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汽油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方面,该站基本得到了落实。该站对有害因素所采取的措施,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危险有害程度评价结果 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评价,结果为该站汽油罐固有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经安全补偿措施后危险等级降为较轻,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采取安全补偿措施后,加油站发生火灾爆炸,其影响范围半径为23.5m,影响范围面积为1735m2。 4、该加油站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第6章所提出安全评价建议,落实有关隐患整改,制定规划,不断完善安全装置,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综上所述:修水县港口旭光加油站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经营条件、安全生产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能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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