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安评字(2021)019号
项目名称 | 瑞昌市华中力建混凝土有限公司60万m3/年 | ||||
项目简介 | 瑞昌市华中力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9年06月27日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肆仟万圆整,住所位于江西九江市瑞昌市白杨镇檀山村,法定**人柯于利,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销售。企业于2020年08月31日取得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证书编号:D336193019,**期至2025年08月31日。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刘春 | 联系电话 | 13755222369 | ||
项目组长 | 冯美海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冯美海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秋枝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邹昌锴、陈煦 | ||
现场工作人员 | 冯美海、邹昌锴、陈煦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勘查及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08.1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0.29 | ||
其它 | 瑞昌市华中力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有0#柴油,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高毒物品、**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及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种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有机械伤害、容器爆炸、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伤害、坍塌、灼烫伤、火灾和其它爆炸、淹溺、窒息等,存在的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等危害,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重要的危险因素有**伤害、火灾和其它爆炸、高处坠落,重要的危害因素为粉尘。 二、站址、总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评价结果 1、站址及总平面布置评价结果 项目平面布置不符合项有:设置一个出入口,其余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地址为当地**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当地规划。 项目与周边架空电线、居民房等设施之间距离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 项目与周边环境有相互影响,通过加强安全管理,相互影响的风险可接受。 2、平面布置方面评价结果 总平面布置能体现以工艺流程合理为原则的工站总体布置设计体系,充分考虑到适应生产流程、满足防火以及工站的安全运行、检修的要求;按功能分区布置,建筑物之间防火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要求。 3、该项目自用加油站配套设施及管理制度方面还不够健全,应进一步完善;未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卸油口没有静电接地桩;未设事故照明;没有灭火毯、沙子;油罐、加油机设在室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未按GB50058的规定选型;等不符合《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 50156-2012。其它符合要求。 4、工艺、设备设施评价结果 1)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采用的设备和工艺不是**禁止和淘汰的,项目工艺设备设施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结果:该项目作业过程的风险程度为可能危险、稍有危险。 1)给排水系统存在停水、淹溺、机械伤害,采取补充措施后给排水可满足项目要求。 2)供配电系统存在触电伤害、电气火灾等危害,采取补充措施后供配电可满足项目要求。 3)压缩空气系统存在噪声、容器爆炸、机械伤害等危害性,采取补充措施后供气可满足项目要求。 4)交通运输单元存在**伤害危害性,采取补充措施后交通运输单元可满足项目要求。 6、安全管理及应急评价 项目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健立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但应按法律法规要求的频次加强应急演练并作好记录。 三、应重视的对策措施: 1、危险因素方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安全教育,按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常对站内使用**、设备仪器进行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钢梯踏板垫防滑垫,加油区严禁烟火,按规范完善自用加油站相关安全措施。 2、应急方面应按法律法规规定频次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并记录。 3、危害因素方面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给员工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病检查,加强员工职业病危害的教育,加强防范粉尘的防范措施。 瑞昌市华中力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机械伤害、**伤害、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坍塌、淹溺、粉尘、噪声等,企业针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相关安全措施,安全管理方面采取了相关管理措施,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符合竣工验收的安全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