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安评字(2020)007号
项目名称 | 九江华农恒青农牧有限公司 | ||||
项目简介 | 九江华农恒青农牧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7年8月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新港大道8号,法定**人:李建荣,占地面积约150亩(100000m2),注册资金9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研发、生产、销售;农产品初加工、销售;沼气工程施工;饲料原料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总投资50000.46万元(一期:20000.04万元,二期:30000.42万元)。该项目一期工程已竣工并已试生产,特申请该项目(一期)工程验收。 该项目由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江西省轻工业设计院编制了年产108万吨饲料加工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和江西省神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建筑施工,江西联大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备安装,江西睿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该项目于2021年7月16日进行了设计变更,变更内容为增加卸粮棚1个和锅炉1台,具体见附件。 该项目饲料生产工艺主要为原料接收、贮存、清理、粉碎,再经配料混合、调质制粒和成品包装等工序。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企业涉及的物料中,天然气和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化学品。 该企业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和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钱立术 | 联系电话 | 13807923801 | ||
项目组长 | 余厚炳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余厚炳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戴立平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张枭、王立 | ||
现场工作人员 | 王立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3 | 出具报告时间 | 2021.7 | ||
其它 | 1)物料的危险有害性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企业涉及的物料中,天然气和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化学品。 该企业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和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生产过程危险危害性分析结果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锅炉爆炸、触电、**伤害、灼烫、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其他伤害、中毒和窒息、淹溺;存在的有害因素有:粉尘、高低温、噪声危害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4)法规符合性评价结果 该企业前期已经立项、规划许可,进行了安全条件论证,由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安装,并由有资质单位进行了全程监理,配套安全设施按规定进行了试生产运行考验,符合《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具备办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置条件。 5)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其它爆炸(特别是粉尘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 综上所述,综上所述,九江华农恒青农牧有限公司年产108万吨饲料加工项目(一期)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基本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有关对策措施后,风险可控,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具备竣工安全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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