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1)该站属于五级液化石油气站,所涉及的液化气石油气属于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危险化学品,亦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 (2)该站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介质为液态烃类,可一次性可储存液化石油气及残液106.25T,达到50T的临界量,构成GB18218-2009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站应向当地安监部门对该站设备设施进行备案,并按规范定期进行风险评估,保障该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3)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伤害、高处坠落、淹溺、中毒和窒息、冻伤、噪声、高温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环境和管理失误。 (4)根据安全检查表法检查:燃气装置安全条件检查有2项不符合规范要求。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检查有1项不符合规范要求。 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原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该企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检查,该加油站主要负责人未取得考核合格证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评价结果:初始其火灾爆炸等级为“很大”,采取补偿后从“很大”降为“较轻”,危险等级达到了可以接受的程度。 火灾爆炸事故模拟和后果预测,1个15kg液化石油气钢瓶破裂爆炸时,其燃烧范围可达20m。1个10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破裂爆炸,燃烧范围可达约480m。 (6)该站应重点防范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包括:火源(包括静电)控制以及总图运输、特种设备及强制检验检测设备定期检测、计量仪表定期检查与维护保养、报警通讯装备及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演练、周边防护等。 综上所述:武宁县库区移民办公室液化气站站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基本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有关对策措施后,风险可控,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满足液化石油气经营安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