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矿评字(2022)001号
项目名称 | 九江市元庄新型墙体材料厂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九江市元庄新型墙体材料厂是2007年5月18日注册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庄建明,注册地址为九江市濂溪区虞家河乡大桥村,主要从事页岩砖、空心砖、多孔砖生产、销售;污泥处理,建筑**装卸搬运服务,建筑施工废弃物治理服务,**清运、处理服务等。材料厂2006年开始砖厂建设,2007 年开始生产页岩砖,现生产能力折标砖 5000 万块/年。其砖瓦用页岩矿也于2007 年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并开始页岩开采。原《采矿许可证》许可的面积为 0.0025km2,由四个拐点围成,开采标高+75m 至+35m;2010年经原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庐山(现濂溪)区分局批准,该矿在原矿区基础上 进行扩界,矿区于2013年12月取得了扩建后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构成,矿区面积 0.0515km2,开采深度+77m~+31m,生产能力为 16.8万t/年(约 8万 m3)。 矿山为材料厂提供页岩原料,但矿山扩建后未正式开采(利用城市建设余土进行生产),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手续,现城市建设余土越来越少,不能满足材料厂砖厂的原料需求,材料厂现拟对矿山进行开采,砖厂建构筑、设备设施及矿山开采设备等拟利旧。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张在旺 | 联系电话 | 15170282010 | ||
项目组长 | 戴立平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戴立平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杨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秋枝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王义文、钟立津、陈嘉鸣、陈煦 | ||
现场工作人员 | 戴立平、王义文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矿山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矿山周边环境、总图运输、采场、防排水、汽车运输、供(配)电设施、排土场、通信系统、监测设施、矿山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以及安全警示标志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是否可控和能否建设的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1.8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3.1 | ||
其它 | (1)通过评价,该矿山露天开采工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坍塌(滑坡)、泥石流、触电、火灾、**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容器爆炸、淹溺、粉尘危害、高低温、噪声和振动危害等;矿山有受地震、冰、雪、洪涝、暴雨、大风、大雾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可能。 矿山周边环境存在矿界内穿越了110kv和500kv两条高压线,其保护区位于矿界内,应通过对2条电力线保护范围内矿体不设计和开采,以满足法规要求。矿界紧邻民生村2组小微型水库,不符合《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要求,应通过在矿区与水库之间设置保安矿柱,并**矿区距水库间距大于50m,严禁开采保安矿柱等措施,使其符合条例要求。 (3)矿山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4)矿山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有:坍塌(滑坡)、泥石流、触电、**伤害等。 总体结论:应通过对2条电力线保护范围内(500kv电力线2边电线垂线外侧20m、110kv电力线2边电线垂线外侧10m)矿体不设计和开采,或采取安全措施和取得市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施工前**取得),以满足法规要求;矿界紧邻民生村2组小微型水库,不符合《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要求,设计应在矿区与水库之间设置保安矿柱,并**矿区距水库间距不小于50m,严禁开采保安矿柱的措施,使其符合条例要求。 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工程落实《可研》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对策,能够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