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pdf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矿预评字[2021]016号
项目名称 | 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位于安福县县城2°方位,直距5**山庄乡新背村境内,行政区划属安福县山庄乡管辖。矿区面积0.0098平方**。矿区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4°36′32″~114°36′37″,北纬27°25′51″~27°25′54″,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36′27″,北纬27°25′53″。矿区东约0.3**为安福—分宜,(宜春)公路,交通便利。 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采矿权人为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2021年10月29日获安福县自然资源局换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3608292009127130049578,**期2021年10月29日至2026年10月29日;开采矿种:砖瓦用页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5万吨/年;开采深度:由+162米标高至+106米标高。 2020年6月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四地质队编制了《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制砖用粉砂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0年8月19日,安福县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制砖用粉砂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安自然资储备字[2020]08号); 2020年9月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四地质队编制了《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用山坡型型露天开采,汽车开拓运输,生产规模2.5万吨/年;本项目已经符合编制安全预评价的前置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砖瓦窑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吉市安办字[2020]17号)要求,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于2021年11月11日委托本公司对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李福辉 | 联系电话 | 13707065709 | ||
项目组长 | 曾 杰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曾 杰 | 报告审核人 | 李乐农 | ||
技术负责人 | 杨 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曾杰、陈嘉鸣、华金龙 | ||
现场工作人员 | 曾杰 、陈嘉鸣 | ||||
主要任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砖瓦窑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吉市安办字[2020]17号)要求,对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11.18、2021.11.2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2.14 | ||
其它 | 安全预评价接受委托前,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风险分析,分析结果结论为可接受安全预评价委托。接受安全预评价委托后,我公司发布了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评价人员任命书。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编制了安全评价项目工作计划。 为了**安全预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我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组织安全评价组人员对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的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勘察,并收集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制砖用粉砂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及《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要求编制本预评价报告,为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提供依据。 本安全预评价报告认为: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内部场地及外部周边环境一般,交通及通讯便利,便于露天开采。本建设项目相关证照合法**;相关资料、图纸对项目今后的建设和生产具有**的指导意义;安福县富家新型墙体材料厂砖瓦用页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对公共安全无大的影响;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完全可以预防和控制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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