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安评字(2022)019号
项目名称 | 九江邦霆科技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九江邦霆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路121号恒盛科技园6幢301室 ,法定**人为程军。企业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固体废物治理,**咨询服务,环境保护**设备销售,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染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肥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光学玻璃销售,模具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九江邦霆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形式,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店面零售、经营场所样品摆放等问题。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由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或生产厂家供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该企业以贸易调拨的方式经营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经营的化学品中:三氯化铁、三氯化铁溶液、氢氧化钠、二氯甲烷、三氯甲烷、过氧化氢溶液(双氧水,含量>8%)、盐酸、次氯酸钠属于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张松 | 联系电话 | 13979231111 | ||
项目组长 | 彭永进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彭永进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秋枝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王立、陈煦 | ||
现场工作人员 | 王立、彭永进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辨识经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依据法规标准,评价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3.4 | ||
其它 | 通过对九江邦霆科技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九江邦霆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票据交易、无仓储、无运输),无仓储,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不接触危险化学品。 (2)九江邦霆科技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涉及的三氯化铁、氢氧化钠、二氯甲烷、三氯甲烷、过氧化氢溶液(双氧水,含量>8%)、盐酸、次氯酸钠等均已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属于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涉及的三氯甲烷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涉及的三氯甲烷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涉及的过氧化氢溶液(双氧水,含量>8%)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九江邦霆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不储存危险化学品,也不摆放样品。因此该公司经营场所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该企业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根据安监总局第55号令(安监总局79号令修改)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评价:该企业该企业存在主要负责人未经培训、取证(需在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等问题,其他符合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79号令修改)及其它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的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条件的要求。 (6)重点防范和重点关注 项目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应重点防范的危险特性为易燃、腐蚀、有毒。 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向具有资质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承担。 综上所述,九江邦霆科技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落实评价报告有关建议后,风险可控,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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