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大丰两岸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大丰田园生态展示馆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大丰两岸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10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高塘高速入口处,法定**人为刘振福。经营范围包括果树、蔬菜、火龙果种植、销售;水产养殖、销售;农产品、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农业休闲观光、餐饮住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大丰两岸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取得了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告书《江西大丰两岸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大丰田园农业综合体项目》,项目统一代码:2019-360821-01-03-009560(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安监总局等十部门[2015年]第5号)文件进行辨识:江西大丰两岸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大丰田园生态展示馆项目未涉及危险化学品。 | ||||
项目组长 | /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况洪、龙镜生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
技术负责人 |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况洪、龙镜生 | ||
现场工作人员 | 况洪、龙镜生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4.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6 | ||
其它 | 在对该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火灾、爆炸危险性定量分析等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分析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1、江西大丰两岸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拟建的大丰田园生态展示馆项目与西气东输三线干线天然气管道边缘*近的间距为5m,不小于现行《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第4.1.1条“埋地管道中心线与建(构)筑物的*小距离不应小于5m”的规定。 2、江西大丰两岸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拟建的大丰田园生态展示馆项目应严格落实本综合报告在第六章“安全对策措施”中提出的关于项目建设管理、安全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过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的要求,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设计、施工要求,严把“选材、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关,将项目固有的风险程度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
评价师合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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