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浔安评(2021)104号
项目名称 | 江西百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
项目简介 | 江西百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8年9月注册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6000万元整,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江一路79号,主要从事空调零部件、压缩机零部件、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五金机械电器配件制造、加工与销售。 为满足市场需要,企业在九江市开发区城西港区工业园投资压缩机泵体零部件项目和粉末冶金技改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00亩,总投资63662万元,主要生产压缩机泵体零部件和粉末冶金制品等产品。现该项目一期已竣工并已试生产,特申请项目验收。 | ||||
项目组长 | 李重阳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李重阳 | 报告审核人 | 陈润洪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戴立平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彭永进、王立 | ||
现场工作人员 | 李重阳,彭永进、王立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11.2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4.13 | ||
其它 | 江西百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本项目涉及的液氨(易燃气体,类别2;加压气体;急性毒性-吸入,类别3;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B;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液氮(加压气体)、天然气、氢气(易燃气体,类别1;加压气体)为危险化学品。 液氨、天然气、氢气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液氨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所在厂区危险化学品的量未*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的临界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企业在检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等特种作业。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其它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机械伤害、灼烫伤害、触电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伤害、中毒与窒息、淹溺、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尘毒、高温热辐射、噪声、冻伤、振动和不良采光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项目前期已经立项、规划许可,进行了安全条件综合分析和安全设施设计,配套安全设施按规定经历了试生产运行考验,符合《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具备办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置条件。 3)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4)项目选择的工艺为目前成熟和被广泛采用的生产工艺;采取了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工艺;其选择工艺、设备、装备不是**明令淘汰或限制的,工艺技术安全、稳定可控。工艺、设备装备配套安全设施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5)项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行车、叉车等特种设备由有资质单位设计、制作产品,有有资质单位安装;配套设有相应安全装置,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测规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安全防护》、《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 6)项目消防设施已经消防验收,防雷电装置检测合格(但已过期),其防雷防静电系统、建构筑物的防火防爆及消防灭火设施配置基本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7)项目供配电系统满足《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要求。选用电器设备均有****机构的认证标志,为有资质单位生产的产品;供电系统的配套能力能满足生产需要;电气安全保护设施设置较为齐全,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低压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其它电气安全相关安全标准、规程要求。 8)项目作业场所组织、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其他常规防护设施配套基本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设计总则》、行业相关安全规程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企业应在作业场所警示标志、风险告知方面予以加强。 9)项目有害因素控制措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要求。 10)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符合有关法规要求;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日常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基本能够按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进行,整体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企业建立有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配备了部分应急救援装备,明确了应急救援队伍,但未编制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等。 11)项目各作业活动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灼烫、触电、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粉尘、噪声、冻伤等。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对该项目的作业环境进行评价,结果为:氨分解和烧结的火灾爆炸为显著危险,需要整改;其他各工序的机械伤害、灼烫、触电、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粉尘、噪声、冻伤等级为可能危险和稍有危险,需要注意。 由于项目采取了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工艺;由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安装,按规范验收;设有相应的参数监控、紧急切断及*限报警、连锁与紧急停车,采取了相应的自动控制;进行了相应的供电、供水等系统可靠性设计;设备、管道配备了安全防护装置;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电气安全、作业场所、常规防护、职业防护等安全卫生设施设置基本符合规范;安全管理、事故应急体系较完整,故该项目安全设施运行**,危险有害因素可控。 12)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和机械伤害。 13)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为本报告第7章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落实有关隐患整改,制定规划,不断完善安全装置,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14)评价结论 江西百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压缩机泵体零部件项目(一期)和粉末冶金技改项目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基本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有关对策措施后,风险可控,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具备竣工安全验收的条件。 15)出正本时间:2022.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