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危化现评字[2022]013号
项目名称 | 泰和县螺溪农机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泰和县螺溪农机加油站位于泰和县螺溪镇圩镇,成立于1986年5月23日,法人**:肖爱菊,加油站用地面积约798㎡,建筑面积约140㎡。该加油站共设置了4个埋地卧式S/F双层储罐,50m3 、20m³0#柴油双层罐各1个,50m3 92#汽油双层罐1个,35m3 95#汽油双层罐1个,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折算后储罐总容量为120m³,为二级加油站。 泰和县螺溪农机加油站于2019年6月21日取得由吉安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赣吉危化经字 [2019]360800000027号);许可范围:成品油;许可证**期至2022年6月20日。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为0#柴油、92#汽油、95#汽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生产、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及物料的理化特性可知,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与爆炸等危险因素。 | ||||
项目组长 | 况洪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况洪、龙镜生 | 报告审核人 | 邬长福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况洪、龙镜生、陈嘉鸣 | ||
现场工作人员 | 况洪、龙镜生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2.28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6.9 | ||
其它 | 在对该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安全检查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危险度评价等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分析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1、泰和县螺溪农机加油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2、汽油被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名录,应加强安全管理,根据“汽油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原则”要求的措施进行检查,加油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储罐区设置操作规程。本项目未涉及监控、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和高毒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 3、通过本报告分析,可以知道本项目投入经营后仍将面对多种危险因素,如火灾、爆炸,电气伤害、**伤害、噪声、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危险有害因素。而项目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对此加油站全体员工**保持**的安全防护意识。 4、项目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需要。 5、采用检查表评价法进行加油站安全评价,该加油站有部分条款不符合要求;本报告已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企业已经整改到位。 6、加油站取得了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7、项目在防火间距、消防安全设施和措施整改后能够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气防爆防护、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设施符合要求。总图与现场一致,安全设施正常投用并运行良好。 8、该工程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3个单元中均为可能出现一般危险作业环境,且一般危险作业环境的出现均由物料的危险程度所决定,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9、危险度评价罐区得分为17分,为I级,属**危险。 10、项目防有害气体措施**,对噪声的防护、高温的防护方面的措施**,企业作业环境保持在安全范围内。 11、加油站设置了安全管理**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机构工作有力,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处于正常有序开展范围。。 评价结论为: 泰和县螺溪农机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条件的要求。 | ||||
评价师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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