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安评字(2021)010号
项目名称 | 九江慧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简介 | 九江慧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20年02月25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长江大堤以南、春江路以北、白华路以西、青龙寺以东,法定**人滕林 。企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九江慧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0年立项投资5000万元建年产 60 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项目地址位于长江大堤以南、春江路以北、白华路以西、青龙寺以东;厂区用地面积约20000.08***,合计30.0001亩。厂区内有已建成综合车间(1F)、综合楼(5F)、原料库(1F)、自备柴油加油站区等。该项目于2021年11月建成并于2021年12月底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正常,可以满足安全验收条件。 | ||||
项目组长 | 陈煦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陈煦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戴立平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陈煦、王立、朱洪忠 | ||
现场工作人员 | 陈煦、王立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企业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2.2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6.25 | ||
其它 | (1)物料的危险危害性辨识结果 九江慧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中涉及的原、辅材料主要有:水泥、砂、碎石、水、外加剂(主要成分为焦磷酸钠)等,以及柴油发电机及混凝土输送车等使用的燃料柴油、检维修作业涉及使用的瓶装氧气、液化气等。 通过危险化学品辨识:本企业不涉及监控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厂内检维修作业涉及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厂内检维修作业涉及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企业涉及的柴油、瓶装氧气、液化气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的物质,该企业仅在油罐区(30m3)和综合车间发配电间内储油间内存少量柴油(仅1m3),远小于柴油的临界量,此外厂内检维修作业涉及使用的瓶装氧气(临界量50T)、液化气(临界量50T)仅厂内少量使用,远远小于他们的临界量故未构成**标准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生产过程危险危害性分析结果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为:机械伤害、容器爆炸、触电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伤害、坍塌、灼烫、火灾、其他爆炸、淹溺、中毒窒息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尘毒危害、高、低温、噪声危害、不良采光等危险有害因素;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的可能。 (4)九江慧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址、周边环境符合法规标准要求;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机械伤害、坍塌、物体打击、**伤害、触电、火灾、爆炸等,企业针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总体上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在落实本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有关对策措施后,风险可控,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具备竣工安全验收的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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