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江西省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山萤石矿青龙山矿区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pdf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矿验评字[2022]004号
项目名称 | 江西省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山萤石矿青龙山矿区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省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取得了全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9741962565R,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人为杨赋斌,注册资本:柒仟陆佰万元整,经营范围:萤石矿开采、加工精选、收购、销售。**期至2025年10月30日)。 江西省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取得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换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11016120104186),矿山名称为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山萤石矿,开采矿种为萤石(普通),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6.0万吨/年,矿区面积1.4007平方**,**期自2021年4月10日至2023年5月10日,矿区范围有7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深度+400m至0m标高。 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山萤石矿由青龙山矿区和井水寨矿区组成,两个矿区分别为独立生产系统。本次扩建工程验收评价为青龙山萤石矿青龙山矿区。青龙山矿区现有从业人员75人。 青龙山萤石矿青龙山矿区于2021年9月29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延期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FM安许证字[2012]M1603号),**期至2024年9月25日,许可范围:萤石矿12万吨/年,平硐+竖井联合开拓,+87中段地下开采。 由于安全生产许可范围内可采矿量不足以维持12万t/a产能,企业急需扩大矿山年产量。为此,2017年6月委托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南地质调查大队编制了《江西省全南县青龙山矿区萤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9年6月江西省全南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特委托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完成《青龙山萤石矿采选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年9月,委托赣州永安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山萤石矿青龙山矿区延深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2020年4月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山萤石矿青龙山矿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并向全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了立项。全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7月9日下达了“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文号JG2020-360729-10-03-027484)。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西省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山萤石矿青龙山矿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主要设计内容有:年生产规模13.2万吨,设计开采范围为青龙山矿区20~36′线+0m~+366m标高之间,其中20~32线东采区为0m~+212m标高,32~36′线西采区为+212m~+366m标高之间;采矿方法为分段空场嗣后充填法和浅孔留矿嗣后充填法;开拓运输系统:采用分区开拓方式,32线以东为东采区,以西为西采区。东采区(主采区)采用斜坡道开拓,共设有+127m(回风中段)、+87m、+47m、+0m等中段,其中+47m、+0m 为新设中段,其他为已开拓中段。各中段矿石、废石、人员和设备均从斜坡道进出。西采区采用平硐开拓,共设+336m(回风中段)、+286m、+246m、+212m(运输中段)等四个平硐中段,其中+212m 、+246m为已开拓中段,其余为新设计中段。各中段矿石溜至+212m平硐出地表,废石溜至+246m平硐出地表,人员、设备、材料从各平硐进出。设计首采地段确定东采区为现有已生产的+87m中段和西采区的+286m中段;矿井运输为无轨运输;通风系统为东西区分区单翼抽出式通风,在32线新开拓东采区总回风联络井(+237m~+0m中段),在36线以西+336m平硐内新开拓西采区总回风联络井(+336m~+212m中段);排水系统为0m中段集中排水;矿山供电电源引自全南县陂头镇35kv变电站和社迳乡江口35kv变电站的两回路架空线进入矿区;原2#竖井改作上部管缆井,新建+87m至0m天井作深部管缆井;在20线以东新建进风竖井至0m中段,新建全尾砂胶结充填系统,对开采移动影响地段矿区内的房屋、公路、河流和斜坡道井口、原2#竖井以及+212m运输巷道下部采空区等进行高强度充填处理。 该《安全设施设计》于2020年5月20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下达的《江西省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山萤石矿青龙山矿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0]26号)。 扩建工程完成后,主要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情况如下: 1、开拓方式:平硐+斜坡道联合开拓。 2、采矿方法:分段空场嗣后充填法和浅孔留矿嗣后充填法。 3、开拓系统: 东采区:斜坡道(+226m~0m)开拓,斜坡道作为矿石、废石、人员上下的主要通道;原2#竖井(+229~+87m)作为+87m以上的管缆井及进风井,不再进行矿、废石、人员提升;新建+87m至0m天井作深部管缆井。在矿体东翼端部20线以东新建进风竖井(+250m~0m);在32线设东采区回风井(井口标高+237m),中段之间开掘通风天井(+237m~+212m、+212m~+87m、、+87m~+47m、+47m~0m)。斜坡道开拓+127 m、+87 m、+47 m、+0 m等中段,其中+47m、+0m 为新设中段,其他为已开拓中段。+127m中段为回风中段,+87中段为首采中段,+87m中段及以下采完并处理上部采空区后,再进行+127m中段~+212m中段的残矿回采。 西采区:平硐开拓,+212m平硐为主运输平硐,作为西采区+246m以上中段矿石转运运输中段;+246m平硐作为本中段人员、材料进出和上部废石转运通道;+286m平硐作为本中段和+336m中段人员、材料进出通道,内设辅助斜坡道与上部的+336m回风中段相连通;+336m回风平硐内设回风联络井与+212m~+336m等中段连通,担负32线以西+212m以上回风任务。在36线附近设矿石转运溜井(+336m~+212m);在36线附近设废石转运溜井(+336m~+242m)。 东、西采区在+212m中段联通,构成一个独立的地下开采生产系统。 4、运输系统: 东采区:斜坡道净断面规格(宽×高)3000×3200mm,斜坡道内设置躲避硐室,间距直线段30m。中段巷道净断面规格(宽×高)3000×3200mm,躲避硐室设置间距:直线段30m。 东采区配备UQ-8型四轮柴油矿用运输车3台,矿安全标志号KCC190019。外形尺寸:长4700mm、宽1800mm、高2100mm,*小转弯半径:5000mm。体积:2.5m³,载重8t,随车配备尾气净化装置。功率(kw):70,冷制动距离:≤10m。 西采区:+212m运输平硐和+246m平硐、+286m平硐,净断面规格(宽×高)3000×3100m,。平硐内设置躲避硐室,设置间距直线段30m。 西采区配备UQ-5四轮柴油矿用运输车2台,矿安标志号KCC180011。外形尺寸:长4400mm、宽1650mm、高1550mm,*小转弯半径:4800mm。体积:2.5m³,载重5t,随车配备尾气净化装置。功率(kw):45,冷制动距离:≤10m。 矿石转运溜井(+336m~+212m)。从+336m设起始卸矿硐室,在+286m和+246m水平设分支溜井(倒段斜溜槽)及卸矿硐室。矿石转运溜井井筒净直径为φ3.0m,溜井井口25.0m段内采用整体混凝土支护,厚度为500mm。溜井正常段采用喷射混凝土支护。为防止矿石的冲击和磨损,在矿仓下部12m**范围内采用钢轨加固。 废石转运溜井(+336m~+246m)。从+336m设起始卸矿硐室,在+286m水平设分支溜井(倒段斜溜槽)及卸矿硐室。矿石转运溜井井筒净直径为φ3.0m,溜井井口25.0m段内采用整体混凝土支护,厚度为500mm。溜井正常段采用喷射混凝土支护。为防止矿石的冲击和磨损,在矿仓下部12m**范围内采用钢轨加固。 5、通风系统:采用分区单翼对角式通风系统。 东采区:新风由进风竖井和斜坡道进入,经中段巷道、采场、上中段回风巷道、回风井,*后由东采区回风井(井口标高+237m)主扇抽出地表,主扇型号FKZ(K40-6)No18型,功率90kw。 西采区:新风由+212m、+246m、+286m平硐进入,经中段巷道、采场、上中段回风巷道、36线西侧回风联络井,至+336m中段,*后由安装在+336m平硐的主扇抽出地表。主扇型号FKZ-6-No15(K40-6-No15)型风机,功率37kw。 6、矿井排水:排水系统布置在*低+0m中段,上部生产废水经泄水孔流至+0m中段水仓,水泵房设在进风井井底,再经由进风井排出地表,主排水泵型号为MD280-43×7P型矿用耐磨型水泵3台。正常排水量时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大排水量时2台工作,1台备用。排水管为两路φ273×10无缝钢管。 7、供配电系统:矿山供电电源引自全南县陂头镇35kv变电站和社迳乡江口35kv变电站的两路架空线进入矿区。青龙山矿区采矿工程各变电所配电变压器电源均从这两回10kV线路上T接而来。 东采区在2#竖井井口安装了一台S13–M-630型变压器,供地面用电设施、充填站及空压机用电;在0m中段设井下变电所,安装1台KSG13-160型(10kv/0.4kv)变压器,用型号为WDZB-YJY42-3×50+1×25/ 1kv电缆供+87m、+47m、0m中段井下设备用电;0m中段主排水设备采用高压电机,二路高压电缆(WDZB-YJY42-3×50-8.7/10kv)从进风竖井引入0m中段水泵房。 西采区在+246m平硐地表安装一台SCB13-315型和一台SCB14-315型变压器,供东采区主扇风机和西采区空压机用电;在+246m井下设变电硐室,高压电缆为WDZB-YJY23-3×35-8.7/10kv型,安装一台KSG13-160型变压器,供西采区井下设备和西采区主扇用电。 8、供风系统:东采区地面空压机站安装BMVF110型空压机1台(功率110kw);BKT132-8G型空压机1台(功率132kw)。供风管路直径108mm无缝管从2#竖井下到+87m中段,再经天井到+47m、+0m中段。西采区在+246m平硐地表空压机站安装DSR-180A型空压机1台(功率132kw);LGJ-20/8G-T型空压机1台(功率110kw).供风管路直径108mm无缝管从平硐进入井下工作面用风点。 9、安全出口: (1)矿井安全出口: 东采区:斜坡道为**安全出口;东翼进风井、2#竖井、西翼回风天井为第二安全出口。 西采区:+286m、+246m、+212m平硐为**安全出口;西翼通风天井及+336m回风平硐为第二安全出口。 (2)中段安全出口: 东采区:+87m中段:斜坡道为**安全出口,2#竖井、东翼进风井、西翼回风天井为第二安全出口;+47m中段:斜坡道为**安全出口,东翼进风井、西翼回风天井为第二安全出口;+0m中段:斜坡道为**安全出口,东翼进风井、西翼回风天井为第二安全出口。 西采区:+286m中段:+286m平硐为**安全出口,西翼通风天井为第二安全出口;+246m中段:+246m平硐为**安全出口,西翼通风天井为第二安全出口;+212m中段:+212m平硐为**安全出口,西翼通风天井为第二安全出口; (3)采场安全出口:采场两端有天井进入,其一端有天井连通上中段,天井布置梯子间,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经过扩建工程的建设施工,各系统已按技改工程设计要求基本完善,于2022年5月开始进行试生产运行,经过试生产运行,矿山开拓、采掘、运输、通风、防排水、供配电、供风、供水等系统运行正常,设备设施经江西华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合格,具备安全验收评价的**条件。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江西省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对青龙山萤石矿青龙山矿区扩建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项目组长 | 李乐农 | 技术专家 | |||
报告编制人 | 李乐农 | 报告审核人 | 施祖远 | ||
技术负责人 | 吴至军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乐农、田美智、刘贇、邬长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贇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李乐农、田美智、刘贇、邬长福 | ||
现场工作人员 | 李乐农、田美智、刘贇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矿山主要生产、辅助生产系统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布置、开拓运输、采矿工艺、通风、排水、提升、供气、供配电、避灾系统、六大系统监测设施及应急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安全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6.19-7.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8.2 | ||
其它 | 一、本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炸药爆炸,爆破伤害、冒顶片帮,机械伤害,触电,**伤害,高处坠落,火灾,透水,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物体打击,淹溺等13类危险因素;粉尘、噪声与振动等2类有害因素;雷击危险,地震危险,不良地质条件,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危险4类自然危险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共有20类危险、有害因素。属危险、有害因素较多的建设项目。掘进和采矿作业中冒顶片帮、高处坠落、爆破伤害、火药爆炸,运输过程中的**伤害,触电等伤害为显著危险,需要做好防范措施,为今后生产过程中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在工作中需注意。 本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今后生产过程只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预防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就可以得到控制,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该扩建工程项目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并经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审查批复,符合**“三同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2、通过对本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矿床开采、开拓运输系统、井下防治水与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供配电、井下供水和消防系统、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总平面布置、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供气单元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查找不符合项,我公司依据**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矿山进行了整改完善,评价组经过现场复查,得到建设项目符合性评价的综合结果。 (1)青龙山萤石矿青龙山矿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要求。 (2)矿床开采单元包括安全出口、井巷支护、采矿方法、爆破作业等,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3)矿井开拓运输系统安全设施基本符合设计要求,但未配置斜坡道**运人车。因*大班井下作业人员为30人,且不在同一时间出入井,所有人员步行入井,未配置**运人车,不影响出入井安全。 (4)矿井防排水单元包括地面防排水措施、井下防排水方案的设备设施建设、**安全设施以及防治水机构、探放水作业队伍和探放水设备,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5)矿井通风方式、主扇安装位置及通风设施均与扩建工程设计相符,满足《规程》要求。 (6)矿山向井上、井下供电的变压器符合《规程》要求。井下各级配电电压符合规定,各种保护较齐全,供电系统建设符合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其中矿区双回路电网电源由高压电缆向井下主排水设备供电,满足一类负荷的供电保障能力要求。 (7)井下供水及消防系统设施与扩建工程设计基本相符。但斜坡道井口设置室外消火栓尚未完成建设。 (8)青龙山萤石矿青龙山矿区建设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于2022年6月19日邀请专家进行了专项竣工验收,2022年7月11日由全南县应急管理局办理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竣工验收备案。 (9)矿山已基本完成对需要保护的重要设施下部采空区的充填工作,充填地段和充填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对于28线附近的民房、公路、斜坡道井口、2#竖井所对应的深部的充填工作,因+47m、0m中段尚未开始采矿作业,待形成采空区后再嗣后充填,符合设计要求。 (10)总平面布置单元包括工业场地、主要井筒设施等不受地质灾害、采矿错动范围的影响;东采区+47m和+0m两个中段暂未展开采矿作业,故对28线南侧民房、公路、斜坡道井口、2#竖井、充填站以及黄田江不会造成影响,设计东采区+47m和+0m两个中段采用充填采矿法,完成充填后,对上述设施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11)员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2)矿山安全标志设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3)安全管理单元,矿山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较齐全,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措施与安全费用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编制了急救援预案并备案,按期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 (14)矿山供风系统设备型号与设计相符,满足要求。矿山废石用于平整工业场地,临时堆放至青龙山矿区露天采坑,然后加工外销。评价时,现场未见废石存放。 三、**性评价结论: 1、该扩建工程项目能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建设,在建设施工及试生产运行中,该建设项目现有的安全设施和措施整体**。 2、现有安全设施在试生产运行期间正常**,系统安全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以及作业环境条件经江西华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检测检验,其检测结果为合格。 3、江西省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山萤石矿青龙山矿区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符合要求。“五职矿长”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现行规定。 江西省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山萤石矿青龙山矿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由浙江天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施工,矿山自行监理,施工建设和试生产运行以来,能够按照地下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对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管理、生产技术和设备设施问题进行了整改,安全设施和措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并整体**、运行正常;安全设施经检测检验结论为合格,矿山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比较**,并能在生产过程中得到**遵守和实施。对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进行查找江西省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山萤石矿青龙山矿区扩建工程竣工验收项目中,否决项的检查结论均为“符合”,一般项不合格4项,在验收检查项总数中占比<5%。 综上所述,江西省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山萤石矿青龙山矿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江西省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山萤石矿青龙山矿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规定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 ||||
验收评价时提出现场需要整改的问题: 1、供电系统图、充填系统图信息反映不明确、不准确,矿区主要设备表所列设备清单不全面; 2、东、西采区回风井由直通式改为倒段式,未见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说明; 3、斜坡道井口的地面消防栓未建设,斜坡道井筒未按《规程》要求配置消防栓和消防水带;未提供主要运输和铲装设备技术参数和矿安标志材料; 3、0m中段排水系统未见检测报告;+87m中段至0m中段泄水孔未建设; 4、+87m中段首采采场附近无休息硐室; 5、未见矿山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文件; 6、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覆盖所有岗位人员(特别是新增设岗位和人员,如“五职矿长”、充填系统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