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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彭泽太白湖加油站
更新时间:2019-07-04

评价项目名称

彭泽太泊湖加油站

项目负责人

李重阳(二级安全评价师)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一安全评价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二级安全评价师)

报告审核人

彭永进(二级安全评价师)

报告编制人

李重阳

项目组成员

李重阳、王立

技术人员


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4月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李重阳

2019年4月22日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报告编制

王立

2019年4月22日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九江市强盛实业有限公司太泊湖加油站是一家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营场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太泊湖农业开发区彭湖高速核电出口西侧,现有从业人员4名,其中安全技术管理人员1人,加油站负责人何治衡。

 

该加油站占地面积3400m2。站区内设置有4台双枪单油品潜油式程控燃油加油机及配套的工艺管线、40m3的油品储罐3台,其中92#汽油储罐1台,0#柴油储罐2台,油品储罐总容积为120m3(折算成汽油为80m3),按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原则,该站属三级加油站。

 

该站于2016年07月01日由九江市安监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九危化经字[2016]000184号),**期至2019年06月30日。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79号令修改)以及《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原赣安监管二字﹝2013﹞14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期为3年。**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

  

 该站在经营成品油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物料为汽油以及柴油,按**十部、局联合公告[2015]第5号公告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汽油和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原**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件公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