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修水县黄沙镇加油站 | ||
项目负责人 | 冯美海(二级安全评价师)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一安全评价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二级安全评价师) | 报告审核人 | 彭永进(二级安全评价师) |
报告编制人 | 冯美海 | ||
项目组成员 | 冯美海、陈润洪 | ||
技术人员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5月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冯美海 | 2019年5月20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报告编制 | |
陈润洪 | 2019年5月20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 |
修水县黄沙镇加油站是一家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个人独资个体工商户,位于修水县黄沙镇集镇,职工人数3人。该站现有3台埋地式油品储罐,其中50m3的0#柴油储罐1 台、30m3的92#汽油储罐1台、30m3的95#汽油储罐1台,油品储罐总容积为85m³(柴油折半计入汽油)。按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该加油站属三级加油站。
该站于2016年8月24日由原九江市安监生产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九危化经字[2016]000223),**期至2019年9月23日,需延期换证。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79号令修改)以及《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安监管二字﹝2013﹞14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期为3年,**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
该站在经营成品油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油品为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按**十部、局联合公告[2015]第5号公告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属于具有燃烧的易燃液体性质,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其中汽油根据原**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件公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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