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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网上公示(海源化工次钠)
更新时间:2019-11-25

项目名称

九江海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次氯酸钠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九江海源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09年05月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人周海元,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赤湖产业园,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占地面积约37764m2(56.646亩),九江海源化工有限公司现有生产线两条:10000吨硫酸锌生产线和10000吨次氯酸钠生产线,企业于2013年12月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6年12月03日进行了延期换证,**期至2019年12月02日。
     九江海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硫酸锌生产线产品七水硫酸锌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其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有硫酸、双氧水。
     2018年4月8日中办督查组检查,提出了指导意见,九江市柴桑区**局下达了全面整改通知,因此,九江海源化工有限公司决定将原年产10000吨硫酸锌生产线进行了升级改造,对部分设备升级更新,优化了生产工艺。该项目已竣工,现处于试生产阶段,将另行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九江海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次氯酸钠生产线产品次氯酸钠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所列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氯、氢氧化钠,其中氯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九江海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次氯酸钠生产过程中涉及储存、使用氯(钢瓶装),其中储存单元(氯储存仓库)构成了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591号,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第41号令、第79号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的要求,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的三年周期已到,应进行现状评价。为此,九江海源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公司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委托单位联系人

吴胜军

联系电话

13970228665

项目组长

冯美海

技术人员

报告编制人

冯美海

报告审核人

陈润洪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彭永进

现场工作人员

冯美海、彭永进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和检查,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19.9.21

报告提交时间

2019.11.20

其它

一、危险化学品辨识
     九江海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次氯酸钠溶液生产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液氯、烧碱、次氯酸钠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氯为剧毒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具体分类见表3-1。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九江海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次氯酸钠生产项目氯储存仓库《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的量达到临界量,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为三级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区辨识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量未*过临界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触电伤害、机械伤害、**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冻伤、淹溺、中毒与窒息、起重伤害;存在的其它危害因素有:化学物质危害、高温热辐射、噪声、粉尘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四、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结论
     1、厂址和周边环境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2014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2、总平面布置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年版)》、《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3、工艺装置、设备设施符合《氯气安全规程》、《重大危险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用电安全导则》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5、项目防火防爆方面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
     6、“两重点、一重大”规定的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措施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7、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本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要求。
     五、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定量风险评价结果
     (一)区域总体风险:
     个人风险未达风险标准,社会风险在可接受区。
     (二)事故后果:
     1、 氯储存钢瓶(位于氯储存仓库):
     1)压力容器物理爆炸事故后果:死亡半径:2.5m,重伤半径:3m,轻伤半径:3.5m,财产损失半径:1.5m。
     2)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扩散事故后果:下风向中毒距离(m):380.11,横风向中毒距离(m):20.11,中毒区域面积(m2):1270.53,中毒区形成时间(s):120,下风向中毒影响远距离(m):603,下风向中毒影响远距离形成所需时间(秒):201,扩散120秒后,下风向360m处的中毒半径为20.11m,扩散120秒后,下风向中毒影响面积为1270.53m2。
     2、氯气缓冲罐:
     压力容器物理爆炸事故后果:死亡半径:1m,重伤半径:1m,轻伤半径:1m,财产损失半径:0.5m。
     2)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扩散事故后果:下风向中毒危害距离(m):751,横风向中毒危害距离(m):36.82,下风向中毒危害面积(㎡):40517.14。
     (三)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1、风险值为3.00E-06,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
     2、风险值为1.00E-05,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15.63m,在此范围内无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有一般防护目标三类防护目标(华雄塑料公司、江西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雷亚特炭黑/国孚润滑油公司等)。
     (四)装置多米诺半径(压力容器)
     液氯仓库(钢瓶储存)为3.8593m,氯气缓冲罐为1.047m,未*出厂区范围。
     六、安全管理现状检查
     企业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日常安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进一步完善,应当有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生产过程中重点关注防范的危害因素为中毒与窒息、灼烫伤害;重点防范措施为:安全设备设施运行,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员工正确地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应急演练。
     评价结论:
     九江海源化工有限公司年1万吨次氯酸钠溶液生产装置以及相关辅助设施的安全条件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安全生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