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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网上公示(瑞昌市洪一加油站)
更新时间:2019-11-25

项目名称

瑞昌市洪一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瑞昌市洪一加油站,是个人独资企业,位于瑞昌市洪一乡王司畈村一组,主要从事成品油(柴油、汽油)零售,法定**人:谈秀丽,占地面积:448.7㎡,职工人数4人。该站现有2台埋地式油品储罐,其中20m3的0#柴油储罐1 台、20m3的92#汽油储罐1台,油品储罐总容积为30m³(柴油折半计入汽油)。按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该加油站属三级加油站。
     该站于2016年07月31日由原九江市安监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九危化经字[2017]000282),**期至2019年07月30日,需延期换证。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79号令修改)以及《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原赣安监管二字﹝2013﹞14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期为3年,**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该站在经营成品油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油品为92#汽油和0#柴油,按**十部、局联合公告[2015]第5号公告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属于具有燃烧的易燃液体性质,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其中汽油根据原**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件公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委托单位联系人

谈秀丽

联系电话

15879289549

项目组长

冯美海

技术人员

报告编制人

冯美海

报告审核人

陈润洪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王立

现场工作人员

冯美海、王立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勘查及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19.3.29

报告提交时间

2019.5.21

其它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危险化学品辨识
     该加油站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汽油的危害性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2;生殖细胞致突变型,类别1B;致癌性,类别2;吸入危害,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2。柴油的危害性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3。其中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原**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件公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文件《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该加油站辨识单元危险物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4)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伤害、高处坠落、坍塌、中毒和窒息、噪声危害、高温热辐射,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评价结果
     1)自然条件对该加油站有**影响,采取了防范措施后影响程度可以接受。
     2)该站基本符合经营成品油的前置条件。
     3)《工艺设施安全条件评价检查表》评价表明,该加油站基本设施基本符合规范要求,但加油站设置了油气回收系统,但其站内油罐未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检测系统。建议加油站对不符合项应进行整改或采取**控制措施。
     4)《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检查表》评价表明,该加油站输送可燃液体的管道未定期进行耐压试验;卸油口安全警示标识不完善;其他作业安全总体上符合AQ3010-2007标准的要求。
     5)《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检查表》检查,未设置带液位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等。其他符合要求。该站总体上符合汽油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要求。
     6)加油站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企业应予以重点防范。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包括:①油罐建议安装防满溢的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③健全和完善加油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应急演练等。
     3、评价结论
     根据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法规要求进行评价,瑞昌市洪一加油站周边环境、总体布局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已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具备《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安全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