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19)151号
项目名称 | 都昌县大沙诚信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都昌县大沙诚信液化气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民用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都昌县大沙镇和合路口。该液化气站建于2003年,占地面积2800㎡。该站现有员工3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经营者朱训华。站区内现有21.39m³卧式储罐1台、21.2 m³卧式储罐1台、11.9 m³残液罐1台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站区内储罐总容积(含11.9 m³残液罐)为54.49 m³,按现行《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对液化石油气站的等级划分,该站属六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朱训华 | 联系电话 | 13479255375 | ||
项目组长 | 彭永进 | 技术人员 | - | ||
报告编制人 | 彭永进 | 报告审核人 | 陈润洪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王立 | ||
现场工作人员 | 彭永进,王立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9.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3 | ||
其它 |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该站属于六级液化石油气站,所涉及的液化气石油气属于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危险化学品,亦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 (2)该站液化石油气的储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伤害、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冻伤、噪声、高温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环境和管理失误。 2、评价结论 都昌县大沙诚信液化气有限公司站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在完善本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后,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等**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有关对策措施后,风险可控,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满足液化石油气经营安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