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号:赣通浔安评字(2018)042号
项目名称 | 九江市濂溪区恒发塑胶模具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九江市濂溪区恒发塑胶模具厂是一家主要从事模具加工、塑胶制品生产的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企业初租赁厂房,2008年企业迁至九江市濂溪区生态工业园安顺路1006号,法定**人邬剑珍,占地面积约为3亩,注册资金30万元。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邬剑珍 | 联系电话 | 13807924873 | ||
项目组长 | 朱汝玲 | 技术人员 | - | ||
报告编制人 | 朱汝玲 | 报告审核人 | 彭永进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戴立平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王立 | ||
现场工作人员 | 朱汝玲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8.6.14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1.19 | ||
其它 |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该公司不涉及危险化学品。 依据《**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该公司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该企业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灼烫伤害、触电、**伤害、尘毒、物体打击及坍塌、高处坠落、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主要有害因素为:粉尘、噪声、高温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评价结论 九江市濂溪区恒发塑胶模具厂周边环境、厂内平面布置需进行调整;企业针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但应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风险方可控,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