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92-8552077
当前位置:首页 >> 评价项目
评价项目
彭泽德杭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天红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0-04-08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矿评字(2019)012号

项目名称

彭泽德杭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天红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彭泽德杭矿业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彭泽县天红镇前山村,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人周敏浩,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建筑石料灰岩露天开采、碎石加工和销售。其彭泽县天红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矿区面积0.0826km2,开采深度由+209.3m至+75m,生产规模为35万m3/a,现有员工30人,主要负责人周敏浩,安全管理人员段元龙、白玉良。根据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九一六大队2019年12月出具的《彭泽县天红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019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矿山截止2019年11月30日,《采矿许可证》划定的开采标高和矿区范围内,矿内保有333资源量231.16万m3。

委托单位联系人

段元龙

联系电话

18979270008

项目组长

戴立平

技术人员

——

报告编制人

戴立平

报告审核人

彭永进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王立

现场工作人员

戴立平、王立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已有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采场、防排水、汽车运输、供(配)电设施、排土场、通信系统、监测设施、矿山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以及矿山、道路、电气安全标志状况进行勘察,对照《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符合性检查,判定其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19.11.24

报告提交时间

2020.4.7

其它

(1) 矿山存在火灾、火药爆炸、雷管爆炸、放炮、坍塌(滑坡)、泥石流、机械伤害、容器爆炸、高处坠落、**伤害、触电与雷击、物体打击、淹溺、高低温、振动、粉尘危害等危险有害因素。矿山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2)经过安全检查分表的对照检查评分,该矿山否决检查项12项**符合;普通共检查项99项,不合格项4项,符合95项,合格率95.9%。矿山总体符合《彭泽德杭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天红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等。

(3)矿山应重点防范的危险因素:放炮、坍塌、**伤害。

总体结论:彭泽德杭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天红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周边环境符合法规要求;安全设施总体符合《彭泽德杭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天红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风险可控,满足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