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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于都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禾丰焦坑萤石矿地下开采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公示
更新时间:2020-06-30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矿预评字(2020)006号

项目名称

江西省于都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禾丰焦坑萤石矿地下开采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省于都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禾丰焦坑萤石矿位于于都县城南163°方位直线距离约22.8km处,隶属于禾丰镇行政管辖。

矿山委托湖南联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完成编制了《江西省于都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禾丰焦坑萤石矿地下开采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根据可研报告,设计范围为采矿证许可范围内7~12线之间V1矿体,开采深度由+400m~+280m。可研设计拟采用斜井+平硐联合开拓。设计+320m以上采用平硐开拓,共布置+320m、+360m平硐,开拓+320m、+360m中段两个中段,并布置+390m回风平硐,各中段开掘通风天井直至+390m回风中段形成开拓系统。+320m以下采用斜井开拓,斜井井口布置在矿区范围内西南角V1矿体上盘西侧岩石移动带以外20m处,该斜井开拓至+280m中段,在+280m中段两翼矿体端部开掘回风井,即北翼回风井及南翼回风井形成开拓系统。设计采矿方法选用无底柱浅孔留矿法和分段凿岩阶段矿房法,生产规模为5万t/a,服务年限12.3年。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第75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等有关法规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受江西省于都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对该公司禾丰焦坑萤石矿地下开采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委托单位联系人

郎则平

联系电话

15970051188

项目组长

田美智

技术

——

报告编制人

田美智

报告审核人

施祖远

技术负责人

李舒椿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赟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李乐农  华金龙

现场工作人员

田美智、李乐农

主要任务

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查、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项目资料。分析了该建设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预测事故后果严重等级等内容。划分评价单元:总平面布置单元;开拓单元;提升和运输单元;采掘单元;通风单元;供配电设施单元;防排水与防灭火单元;废石场单元;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单元、安全管理单元、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及其他单元。对划分的评价单元及单元内的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判,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措施。

现场工作时间

2019.10.24;2020.3.31

报告提交时间

2020.4.10

其它

江西省于都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禾丰焦坑萤石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坍塌、放炮、火药爆炸、**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片帮冒顶、触电、机械伤害、火灾、容器爆炸、中毒与窒息、透水、淹溺等。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有害因素有:粉尘、噪声与振动、不良作业环境,如高温、采光照明不良对矿山人员的伤害和其他不利的环境因素等。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第4章中及《可研》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得到控制。江西省于都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禾丰焦坑萤石矿地下开采工程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条件角度符合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要求。

江西省于都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禾丰焦坑萤石矿地下开采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公示1388.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