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矿预评字(2020)002号
项目名称 | 赣州日景实业有限公司大埠山棚下萤石矿地下开采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赣州日景实业有限公司大埠山棚下萤石矿位于赣县东南方向135°,直线距离约20km,属赣县大埠乡行政管辖。 矿山委托湖南联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完成编制了《赣州日景实业有限公司大埠山棚下萤石矿地下开采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根据可研报告,设计范围为采矿证许可范围内6~13线之间V1矿体,开采深度由+375m~+15m。可研设计在充分利用现有井巷设施基础上,经过经济、技术、安全等方面比较,拟采用斜井+盲斜井联合开拓。设计分东、西两翼开采,东翼在5号勘探线附近矿体下盘重新布置一斜井,即斜井XJ1,该斜井开拓至+175m中段,共连接+215m、+175m两个中段;在+175m中段开拓盲斜井XJ2,该斜井开拓至+95m中段,共连接+135m、+95m两个中段;在+95m中段开拓盲斜井XJ3,该斜井开拓至+15m中段,共连接+55m、+15m两个中段。在西翼利用原斜井XJ,该斜井开拓至+175m中段。东西两翼+175m、+135m、+95m三个中段相互连通。在+175m中段两翼矿体端部开拓回风井,即TJ1、TJ2。设计采用浅孔留矿法,生产规模为5×104 t/a,服务年限8.1年。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第75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等有关法规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受赣州日景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对该公司大埠山棚下萤石矿地下开采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周伊 | 联系电话 | 15803054500 | ||
项目组长 | 田美智 | 技术 | —— | ||
报告编制人 | 田美智 | 报告审核人 | 李乐农 | ||
技术负责人 | 李舒椿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施祖远 华金龙 | ||
现场工作人员 | 田美智、施祖远 | ||||
主要任务 | 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查、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项目资料。分析了该建设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预测事故后果严重等级等内容。划分评价单元:总平面布置单元;开拓单元;提升和运输单元;采掘单元;通风单元;供配电设施单元;防排水与防灭火单元;废石场单元;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单元、安全管理单元、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及其他单元。对划分的评价单元及单元内的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判,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措施。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1.3;2020.3.2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3.30 | ||
其它 | 赣州日景实业有限公司大埠山棚下萤石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坍塌、放炮、火药爆炸、**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片帮冒顶、触电、机械伤害、火灾、容器爆炸、中毒与窒息、透水、淹溺等。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有害因素有:粉尘、噪声与振动、不良作业环境,如高温、采光照明不良对矿山人员的伤害和其他不利的环境因素等。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第4章中及《可研》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得到控制。赣州日景实业有限公司大埠山棚下萤石矿地下开采工程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条件角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