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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萤发展公司下坑窝库评价报告公示
更新时间:2020-06-30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尾现评字[2020]004号

项目名称

中萤发展有限公司下坑窝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中萤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为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经济开发区B区上市产业园3号,法定**人郑怀树,注册资本陆仟万元,经营范围为萤石开采、加工、销售等。下辖有地下矿山(隆坪萤石矿)、选厂及尾矿库。中萤发展有限公司下坑窝尾矿库原名为兴国县中萤矿业有限公司下坑窝尾矿库,因2018年11月企业营业执照更名,经江西省应急管理局批准,2019年11月1日更名为中萤发展有限公司下坑窝尾矿库。

中萤发展有限公司下坑窝尾矿库位于兴国县高兴镇启光村,距兴国县城16**左右,有公路通县内外,交通便利。尾矿库在萤石选矿厂隆坪河鱼形山尾矿库的东南侧凹谷内,初期坝轴线坐标为:(X 2925639.73、Y 38618971.06; X 2925720.40、Y 38618965.32),尾矿库汇水面积0.033km2。

下坑窝尾矿库于2010年7月由江西省冶金设计院设计,尾矿坝为初期坝+堆积坝组成,初期坝为碾压土坝,坝顶标高+205m,坝顶宽度4m,坝底标高+183.5m(含坝体清基深度1.5m),坝高21.5m;堆积坝采用上游放矿法冲积成坝,终坝顶标高为+220m,堆积坝高15m,共设计三级堆积子坝。设计总坝高为36.5m,总库容为21.39万m3。根据《尾矿设施设计规范》规定,该尾矿库为四等库。

目前,已堆筑二级子坝,坝顶高程为215.0m,总坝高31.5m,已占用库容12.18万m3,库内正常水位209.8m。

该尾矿库于2014年6月由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验收评价,2014年10月29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FM安许证字[2014]M1654号)。2017年6月,经赣州永安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现状评价,2017年10月29日延期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期至2020年10月28日。2015年6月次通过了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证书编号:赣AQBW三00037[2015])。2019年10月委托赣州永安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完成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三级达标考评,结论为三级达标,尚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为了该尾矿库安全,保护人民财产和生命,办理尾矿库安全许可证延期换证,中萤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下坑窝尾矿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按照《安全评价导则》和《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的要求,我公司评价人员于2020年4月14日、2020年6月22日对该矿尾矿库进行现场勘察,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尾矿库设计资料、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和尾矿库资料。根据该尾矿库的筑坝方式、尾矿排放型式、防排洪构筑物的特点和尾矿库的地理环境条件,针对矿山对尾矿库管理体系、制度、措施和技术装备情况的调查,分析了该建设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对划分的评价单元及单元内的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判,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为该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提供决策依据。

委托单位联系人

叶雁平

联系电话

13766313859

项目组长

李乐农

技术

——

报告编制人

李乐农

报告审核人

施祖远

技术负责人

李舒椿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乐农、田美智、吴至军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贇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田美智

现场工作人员

李乐农、田美智、吴至军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尾矿库主体及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布置、尾矿排放、堆存工艺、排水系统、观测设施及值班设施、应急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安全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0.4.14

报告提交时间

2020.7.2

其它

1、中萤发展有限公司下坑窝尾矿库为四等库,属于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文)精神,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申报重大危险源项目情况及管理措施,并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建立监控体系,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经对照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进行检查,该尾矿库未发现存在文件所述的十二类重大隐患。

2、尾矿坝体下游1000m直接影响范围内无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水产基地,无**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民房,无省道、国道和高速公路,地质构造简单,无不良地质现象,符合规范要求。

3、该尾矿库的筑坝方式,坝型、坝体结构与设计基本相符;经复核稳定性,尾矿坝坝体的稳定安全系数在不同运行条件下均满足规范要求。

根据尾矿坝体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坝体存在坝体位移、沉陷、裂缝、坍塌、坝坡冲刷危险,危险等级为Ⅲ-Ⅳ,属危险-灾难性等级,需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4、尾矿库现有排水设施构筑物尺寸、型式及布置符合设计标准,排洪系统未出现堵塞、坍塌、裂缝、变形、腐蚀、漏尾砂等不良现象,运行情况正常,能满足安全排洪要求。

经洪水计算和调洪演算,设计洪水标准下,一次洪水总量为1.21×104m3,按调洪水深0.5m计算,大下泄流量0.61m3/s,排水斜槽泄流能力为0.75m3/s,大于调洪后的大泄流量0.61m3/s 的要求,排洪能力可满足现状坝高情况下安全运行的要求。在相应调洪**,沉积滩小干滩长度75m>50m,小安全**0.7m>0.6m,符合四等库规范要求。

5、尾矿库已设置沉降位移、浸润线观测设施和水位观测装置,按要求进行了定期观测,并安装了视频监控,经分析观测数据,满足《规范》要求,安全监测设施单元可满足尾矿库安全运行的要求。

6、通过对对库区环境、放矿管理、尾矿库主要作业活动、安全设施、安全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分析,其潜在的危险通过采取管理、技术措施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尾矿库其他单元基本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7、中萤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了HSE委员会,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HSE管理部),配备了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小组,4月15日组织开展了尾矿库防汛专项应急演练。尾矿工3人经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已经省局组织达标评审,达到三级标准,但尾矿库安全生产达标证书尚未取得。该尾矿库安全检查表得分率为95.2%,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生产活动有安全。尾矿库安全度定义为“正常库”。

综合结论:中萤发展有限公司下坑窝尾矿库为正常库,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了本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中萤发展有限公司下坑窝尾矿库安全设施满足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