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尾现评字[2020]001号
项目名称 | 峡江县罗田镇张家铁矿荞坑选矿厂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峡江县罗田镇张家铁矿荞坑选矿厂尾矿库位于江西省峡江县罗田镇安山村南约2**处,位于吉安至新余省道旁的丘陵山洼地内,距离该省道约250米左右。现尾矿坝顶左坝肩地理坐标:东经115°00′36.28″,北纬27°32′18.71″;右坝肩地理坐标:东经115°00′33.43″,北纬27°32′19.19″,交通便利。 峡江县罗田镇张家铁矿于2004年8月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376339188XN,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住处为吉安市峡江县罗田镇安山村委,法定**人为吴财根。现峡江县罗田镇张家铁矿荞坑选矿厂尾矿库由峡江县罗田镇张家铁矿进行管理。尾矿库库址位于罗田至巴邱公路北侧的丘陵之中,距选厂及矿本部约0.5km。 峡江县罗田镇张家铁矿荞坑选矿厂尾矿库于2006年10月由江西冶金设计院设计,设计坝型为初期坝+堆积坝。初期坝为碾压土坝,坝高8.5m,坝顶宽4.0m,轴线长102.1m,上游坝坡1:2.0,下游坝坡1:2.25,下游坝脚处设置一碾压堆石排水棱体,棱体顶高程86.5m,高3.0m,顶宽1.5m,棱体下游边坡1:1.5。堆积坝采用上游式放矿冲积成坝,堆积坝高7.5m,坝顶高程为100.0m,堆积坝下游坡比1:5.0。总坝高16.0m,总库容为25.121×103m3,为五等库。 该尾矿库于2009年11月建成投入使用,经2009年11月赣州通安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验收评价,2009年底由原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了“三同时”竣工验收,2010年4月20日取得了原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FM安许证字[2010]D0007号,**期至2013年4月19日。 受铁矿市场行情影响,加上业主资产重组,张家铁矿停产多年,现要求恢复生产,由于峡江县罗田镇张家铁矿荞坑选矿厂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一年,根据《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停工停产及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安监管一字〔2015〕20号),峡江县罗田镇张家铁矿委托江西省物化探地质工程勘察院于 2019年4月进行了坝体工勘并编制《峡江县罗田镇张家铁矿荞坑选矿厂尾矿库整改方案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勘察报告》,委托湖北中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峡江县罗田镇张家铁矿荞坑选矿厂尾矿库整改方案设计》(2019年10月),并于2019年11月5日取得了吉安市应急管理局下达的《关于峡江县荞坑选矿厂尾矿库整改方案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吉市应急字( [2019]97号)。 整改方案设计的主要内容有:1.削坡整治,对原尾矿坝下游马道105m高程以上进行削坡处理,马道顶宽2米,削坡后马道以上下游坝坡为1:2.5;坝体改为一次性筑坝。2. 库内尾砂滩面平整,坝前50m平整后向库尾形成2%的坡比;3.排(洪)水系统整治,库内新建溢洪道,溢洪道采用正向溢洪堰,进水渠采用形,顺水流方向长3m,垂直水流方向宽度由3.0m渐变至2.0m,高1.0m,渐变段由控制段连接泄槽段,渐变段宽度由2m渐变至1.2m,**由1m渐变至0.8m。设计泄流水头H0=0.8m,溢洪道实际泄流量0.94m3/S(大于大洪峰流量0.88m3/s)。原有坝下涵管和斜槽仍然予以利用,维持现状。主要参数如下:斜槽采用砼砌块石结构顶部标高112.81米,底部标高108.35米,壁厚30cm,方形结构,内径0.8×0.8m,深0.8m。涵管为钢筋砼预制管,内径0.3m,壁厚10cm。出口接消力池。 经矿山自行组织力量实施整改,现已按整改方案设计的要求完成各项整改工程。 2019年3月20日,矿山委托我公司对该尾矿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我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30日、2020年5月13日派出安全评价人员对尾矿库整改工程进行现场勘察,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尾矿库设计、评价资料、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并对该尾矿坝体堆筑、排洪泄洪设施、运行管理进行检查审核。针对尾矿库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调查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定性定量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生产现状依法作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本评价报告,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管和尾矿库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提供技术依据。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阮卫华 | 联系电话 | 13517969930 | ||
项目组长 | 李乐农 | 技术 | —— | ||
报告编制人 | 李乐农 | 报告审核人 | 施祖远 | ||
技术负责人 | 邬长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乐农、田美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贇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田美智 | ||
现场工作人员 | 李乐农、田美智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尾矿库主体及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布置、尾矿排放、堆存工艺、排水系统、观测设施及值班设施、应急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安全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5.1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5.30 | ||
其它 | 1、峡江县罗田镇张家铁矿荞坑选矿厂尾矿库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矿山应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2、该尾矿库库址选择合理、建库条件较好,尾矿输送经济合理,周边环境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尾矿库坝下游东南方向有吉安至新余市省道通过,坝体距离该省道约250米左右,但坝高和库容不大、势能较小且下游地势开阔,尾矿库失事将对下游公路造成**影响,通过加强安全管理,事故风险能够降低至可控程度内。 3、该尾矿库的筑坝方式,坝型、坝体结构与整改设计基本相符;现状一次性筑坝坝高、下游坡比,以及坝肩沟和坝面排水沟结构尺寸等数据均符合设计值。 下游坡面护坡措施正确。经复核稳定性,尾矿坝坝体的稳定安全系数在不同运行条件下均满足规范要求。坝体单元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4、尾矿库现有排水、排洪构筑物尺寸、型式及布置符合设计标准,排洪系统未出现堵塞、坍塌、裂缝、变形、腐蚀、漏尾砂等不良现象,运行情况正常,能满足安全排洪要求。经洪水计算和调洪演算,设计洪水标准下,排洪能力可满足现状坝高情况下安全运行的要求。排水系统单元满足安全运行条件。 5、尾矿库已设置沉降位移和水位观测装置,库水位控制、干滩长度和安全高符合要求。监测设施可满足尾矿库安全运行的要求。 6、通过对对库区环境、放矿管理、尾矿库主要作业活动、安全设施、安全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分析,其潜在的危险通过采取管理、技术措施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尾矿库其他单元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7、峡江县罗田镇张家铁矿荞坑选矿厂尾矿库综合安全检查表得分率为97.7%,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生产活动有安全,综合评价类型为 “好”。尾矿库安全度定义为“正常库”。 综合安全管理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综合结论:峡江县罗田镇张家铁矿荞坑选矿厂尾矿库已按整改设计完成了整改,为正常库,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了本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峡江县罗田镇张家铁矿荞坑选矿厂尾矿库安全设施满足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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