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深圳景田(宜春)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纯净水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深圳景田(宜春)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吨纯净水项目总投资4亿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16亩,主要建有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主要生产储存场所及办公楼、供电及供水设施等附属生产设施。本项目主要以自来水为原料,经砂滤、碳滤、精滤、二级反渗透、紫外线杀毒、钛滤、灌装(瓶坯经真空处理、预热、吹瓶)、封盖(购买成品,经蒸汽杀菌处理)、喷码、贴标、装箱等工序,达到年产 60 万吨纯净水的生产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该公司的安全设施符合**及行业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而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年产 60 万吨纯净水项目 建设单位:深圳景田(宜春)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项目生产规模:年产 60 万吨纯净水 项目性质:已建 项目地址: 宜丰工业园区 占地面积: 41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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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联系人 | 吴总 | 联系电话 | |||
项目组长 | 周金鹏 | 技术人员 | —— | ||
报告编制人 | 陈嘉鸣 | 报告审核人 | 肖友军 | ||
技术负责人 | 邬长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宋明 | ||
现场工作人员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5.2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6.25 | ||
其它 | 1、深圳景田(宜春)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年产 60 万吨纯净水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该项目在生产经营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机械伤害、中毒与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伤害、灼烫、淹溺、坍塌;主要有害因素高温、噪音、紫外线,重点防范的是火灾、**伤害、触电。 在上述危险与有害因素中火灾、**伤害、触电是该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而噪声、高温是该项目的主要有害因素。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1、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深圳景田(宜春)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年产 60 万吨纯净水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乙醇、氢氧化钠。主要防范是火灾、**伤害、触电。 3、该公司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也不涉及高毒物品,项目不涉及剧毒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4、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表明,在选定的9个单元中9个单元危险等级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5、深圳景田(宜春)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年产 60 万吨纯净水项目在平面布置、建筑结构、安全、消防设施方面,厂址符合**规划,与厂外企业、公共设施、村庄的距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总平面布置及各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基本满足规范要求。无**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安全附件及设施较齐全,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接地。工艺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6、深圳景田(宜春)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基本上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3)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深圳景田(宜春)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年产 60 万吨纯净水项目的综合评估分析结果,应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火灾、**伤害、触电、机械伤害等危险因素进行重点防范。 4)应重点落实的安全对策措施 根根据深圳景田(宜春)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年产 60 万吨纯净水项目应重点落实产品装卸作业时发生**伤害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发生**伤害后的应急处置措施,应重点落实传送设备、转动设备生产过程中发生机械伤害的防范措施和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的应急处置措施。此外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还应重点落实触电、火灾和中毒窒息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综上所述,深圳景田(宜春)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年产 60 万吨纯净水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风险是受控制的,企业安全现状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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