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矿现评字[2021]002号
项目名称 | 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地下开采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属于地下开采钨矿矿山,地处全南县大吉山镇,地理坐标东经114°21′30″,北纬24°31′40″,距江西省赣州市233km。矿区面积1.409km2,前身为大吉山钨矿,为**“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工程之一。2004年8月,企业改制重组后,大吉山钨业为央企中国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共同组建的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中五矿集团控股51%)下属企业。2015年5月,五矿集团**股权,大吉山钨业随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回归江西省,隶属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员工989人,设有4个二级单位,机关“七部一室”;有技术人员104人,其中:职称5人,中级职称18人。矿山采用平硐+竖井联合开拓方式,浅孔留矿法和阶段矿房法采矿,产品为钨矿原矿石,年生产能力81.2万吨。建设有明副竖井(+567m~+267m)、2#箕斗井(+517m~+267m)、3#盲竖井(+467m~+267m)、钽铌竖井(+593.5m~+267m)、+467m主平窿和+567m平硐中段、+517m平硐中段和+467m、+417m、+367m、+317m、+267m等七个中段,为一个地下开采生产系统。 该矿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11013120104188,**期至2035年1月10日)。经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9759950503T,**期至2054年8月1日)。2018年4月17日经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延期许可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赣)FM安许证字[2006]M0241号,**期至2021年3月29日)。矿山取得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证号3607001300102),**期至2022年7月9日;矿山于2019年1月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于2019年1月30日由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授予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证书(证号:赣AQBKⅡ[2019]010),**期至2022年1月。完成了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并于2015年10月由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2019年2月修订了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经江西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备案号36000002018-000011号),2020年3月与赣州市矿山救护支队签订了《矿山救护服务协议》。2020年9月10日为公司员工全员参保了**工伤**,同时井下作业人员338人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险。 由于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地下矿山进行安全现状评,以便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陈 瑜 | 联系电话 | 19979705277 | ||
项目组长 | 李乐农 | 技术人员 | 任玉辉 | ||
报告编制人 | 李乐农 | 报告审核人 | 施祖远 | ||
技术负责人 | 浦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乐农、卓登荣、吴至军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贇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李乐农、卓登荣、吴至军 | ||
现场工作人员 | 李乐农、卓登荣、吴至军、任玉辉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矿山主要生产、辅助生产系统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布置、开拓运输、采矿工艺、通风、排水、提升、供气、供配电、避灾系统、六大系统监测设施及应急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安全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11.29-3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25 | ||
其它 | 1、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药爆炸与爆破伤害、容器爆炸、火灾、触电冒顶、片帮、坍塌、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等。存在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粉尘、噪声与振动、作业环境不良,如高温、采光照明不良、安全过道缺陷、作业空间狭小及其他不利的环境因素等。 2、运用《江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指南》中的检查表对综合管理单元进行评价,矿山相关证照、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于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投入、安全**、技术资料、安全人员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矿井开拓、地面消防、“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3、运用检查表对开采综合单元分析评价,矿山开采一般规定、井巷工程及维护、采矿地压控制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得分率96.9%。 开采综合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爆破伤害、冒顶片帮、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火灾、触电、透水等。爆破伤害、冒顶片帮为“显著危险”,**重视,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4、运用检查表对井下爆破单元分析评价,井下爆破作业、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井下爆破单元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爆破伤害、中毒和窒息,其危险等级均为显著危险,**重视,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5、运用检查表对矿井通风与防尘单元分析评价,矿井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防尘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得分率93.3%。根据江西华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井下通风总风量、井下进风风源风质检测结果均符合规程要求。 通风防尘单元存在的危险为粉尘危害和中毒窒息,需要加以防范。 6、运用检查表对电气安全单元分析评价,矿山供电电源、配电设施和漏电、接地保护安全设施整体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得分率93.3%。 电气安全单元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是触电、火灾,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需要加以防范。 7、运用检查表评价对提升与运输单元分析评价,矿山在中段运输、竖井提升、钢丝绳连接装置和安全装置方面整体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提升运输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是竖井坠罐、**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及物体打击,竖井坠罐危险程度为危险,**重视,采取**措施予以控制;**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及物体打击均为可能危险,需要加以防范。 8、运用检查表评价对防排水、防雷电单元分析评价,矿山地面和井下防排水、防雷电总体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得分率87.9%。矿山水文地质属中等类型,各井口位置高于当地高洪水位1米以上,井下已按开采设计要求在各主要中段设置了足够容量的水仓,配备排水设施满足矿井排水安全要求。 防排水、防雷电单元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是淹溺、透水、雷击,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加以防范。 9、运用检查表评价对井下防火单元分析评价,矿山井下消防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得分率92.4%。 井下防火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危险等级为可能危险。需要加以防范。 10、运用检查表评价对废石场单元分析评价,废石场安全设施、安全管理、设计与评价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得分率80%。 废石场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伤害、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危险等级均为可能危险,需要加以防范。 11、运用检查表评价对供气单元分析评价,供气设备设施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供气单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容器爆炸,危险等级均为显著危险。**重视,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12、职业卫生单元,矿山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江西华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于2020年5月开展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控制效果评价,已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并采取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符合**规定条件。 13、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单元,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地下开采 “六大系统”委托北京矿业研究总院进行设计和施工建设,并于2013年10月17日由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验收。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已于2015年10月在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现场检查时,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和供水施救系统运行**,显示仪表灵敏,监视设备清晰,通信联络畅通,满足矿山安全避险要求。 14、在系统综合安全评价中,采用《江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指南》中的检查表评价结果为:得分率96.4%, A类矿山,即属于“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生产活动有安全”的矿山。 综上所述: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地下开采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和场所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规定。该矿采用了较为成熟的地下开采工艺,有利于矿山安全生产,矿山地下开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现状评价时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 1、+317m中段北组采场运输巷积水多,防矿坑水下泄措施不严密; 2、+317m中段北组采场局扇外壳未接地; 3、三坑口+417m炸药中转库存放炸药、雷管数量*过当日计划用量; 4、矿山排水作业人员持证人数不足; 5、矿山防治水机构、水患处置队伍未及时更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