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华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混凝土添加剂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华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13日,住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园金工大道,法定**人为练志,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该公司年产20万吨混凝土添加剂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园金工大道(吉安苏莱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内),已取得吉水县发改委的备案通知。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江西华轩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编制。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欧阳交忠 | 联系电话 | 18179201888 | ||
项目组长 | 周金鹏 | 技术人员 | —— | ||
报告编制人 | 陈嘉鸣 | 报告审核人 | 肖友军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宋明 | ||
现场工作人员 | 周金鹏、陈嘉鸣、宋明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2.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4.28 | ||
其它 |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简述 1)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粉尘、噪声、高温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机械伤害,初步设计时应重点关注火灾、机械伤害的防护对策措施。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令190号)进行辨识,该项目未涉及监控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该项目未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进行辨识,该项目未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该项目未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各单元评价结果 1)该项目选址满足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与周围企业相互影响较小。 2)该项目总平面布置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3)该项目工艺属成熟工艺,无**明令淘汰工艺,符合**产业政策;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 4)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第6章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控制,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及严重程度。 5)预先危险分析表明该项目潜在危险的危险等级均为“临界的”,危险较小。 6)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选定的5个单元中,危险性等级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或以下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3.安全评价结论 江西华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混凝土添加剂项目符合**、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