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吉安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电弧炉节能**升级易地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吉安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4日,并取得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57511003521。公司注册资本:玖仟万元整,公司类型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人:王文清。公司注册地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吉安)。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冶炼钢铁、混凝土热轧带肋钢筋、热轧盘园、不锈钢、铝合金、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安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2月16日取得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管理局《关于吉安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电弧炉节能**升级易地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井开经科字[2019]100号。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安监总局等十部门[2015年]第5号)文件对吉安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电弧炉节能**升级易地改造项目涉及到的各种化学品进行辨识,项目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有:氧气、氮气、氩气、天然气等。 吉安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站储罐区(包括氧气球罐、液氧常压平底贮槽、液氩贮槽、液氮贮槽、氮气贮罐、氩气贮罐等)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根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对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进行辨识:吉安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电弧炉节能**升级易地改造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 该项目使用的燃料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林洋 | 联系电话 | 18950497725 | ||
项目组长 | 周金鹏 | 技术人员 | —— | ||
报告编制人 | 周金鹏、陈嘉鸣 | 报告审核人 | 肖友军 | ||
技术负责人 | 邬长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周金鹏、宋明、陈嘉鸣 | ||
现场工作人员 | 周金鹏、陈嘉鸣 | ||||
主要任务 | 评价组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了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基础上,根据该项目的生产工艺、功能区域特点划分了评价单元,并针对划分的评价单元选择了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逐项分析、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和控制对策措施,得出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8 | ||
其它 | 1、吉安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电弧炉节能**升级易地改造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上述产品该公司均有成功运行多年的经验,工程风险较小。 2、工程选址在工业园内,选址符合当地工业规划,外部环境相对安全,内部各建构筑物安全间距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各建构筑物安全间距能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3、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分析工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原则要求,对消除或减少工程的生产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适用性。 综上所述:吉安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电弧炉节能**升级易地改造项目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
与企业合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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