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宜春市恒纪元化工有限公司无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宜春市恒纪元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无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有限公司,于2019年09月10日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赣宜)内名预核字[2019]23360730号,股东发起人吴帮平,公司住所位于宜春市铜鼓县永宁镇城南东路67号一楼。该单位采用无仓储经营方式进行开票经营,主要经营液氨、氨溶液(含氨>10%)、硫酸、发烟硫酸、邻氨基苯甲醚,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丙烯、甲苯、乙苯、氯苯、蒽醌系列产品、三氯化磷、三氯氧磷、DMF、工业水合肼、盐酸、醋酸(99%)、硝酸、乙醇、氯化亚砜、氯磺酸、苯酐、甲醇、甲醇钠、甲硫醇、甲醛溶液、氢氧化钾溶液(含量≥30%)、苯胺、苯酚、次氯酸钙、次酸钾溶液、甲酸甲酯、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重铬酸钠、二甲醚、二硫化碳、甲酸异丁酯、丙烯醛、丙烯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次氯酸钠、甲硫醇钠、对苯二酚、乙酸(含量>5%)、乙酸溶液(10%<含量>80%)、N-甲基吗啉、对硝基邻甲氧基苯胺等危险化学品。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吴帮平 | 联系电话 | 13970538927 | ||
项目组长 | 周金鹏 | 技术人员 | —— | ||
报告编制人 | 周金鹏、陈嘉鸣 | 报告审核人 | 肖友军 | ||
技术负责人 | 邬长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金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 | ||
现场工作人员 | 周金鹏、陈嘉鸣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9.9.1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0.12 | ||
其它 | 在对该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安全检查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危险度评价等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分析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1、宜春市恒纪元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宜春市铜鼓县永宁镇城南东路67号一楼,是一家无仓储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单位。 2、根据《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宜春市恒纪元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令第445号)的规定,本项目中硫酸、发烟硫酸、甲苯、盐酸、氯化亚砜为易制毒化学品。 4、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令**90号)的规定,本项目三氯化磷、三氯氧磷、氯化亚砜为监控化学品。 5、《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2015年]第5号)的规定,本项目中无剧毒化学品。 6、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辨识,本项目丙烯、甲苯、氯苯、三氯化磷、甲醇、苯胺、苯酚、二硫化碳、丙烯醛、丙烯酸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7、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本项目苯胺、二硫化碳为高毒物品。 8、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本项目工业水合肼、硝酸、重铬酸钠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检查的结果,宜春市恒纪元化工有限公司符合安全经营要求。 10、对宜春市恒纪元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区)进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装卸过程作业均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或“稍有危险,可以接受”,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11、宜春市恒纪元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符合**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2、宜春市恒纪元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满足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需要; 13、根据综合安全评价,宜春市恒纪元化工有限公司平面布置、运输、建筑物、消防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经营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