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危化预评字[2019]014号
项目名称 | 瑞金市红都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瑞金市红都加油站位于瑞金市象湖镇岗背村,经营单位负责人为钟姜,已取得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赣瑞危化经字[2014]000098,**期至2020年01月02日。加油站分为站房、加油区、油罐区、辅助房一和辅助房二,油罐区原有1台30m3的0#柴油卧式油罐、1台30m3的92#汽油卧式油罐和1台30m3的95#汽油卧式油罐,加油区原有4台单枪加油机。因**部门要求对地下油罐进行防渗改造,瑞金市红都加油站拟对加油站进行改建,主要改建内容:废弃原油罐区,拟在原油罐区东侧新建油罐区,油罐区拟设2台30m392#汽油卧式油罐和1台30m3卧式分仓罐(0#柴油和95#汽油各15m3),油罐均为双层罐,总储存能力为82.5m3(柴油折半),改建后属于三级加油站,原有的加油机更换为4台双枪加油机。 | ||||
项目组长 | 周金鹏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周金鹏、宋明 | 报告审核人 | 肖友军 | ||
技术负责人 | 邬长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金鹏、宋明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周金鹏、宋明 | ||
现场工作人员 | 周金鹏、宋明 | ||||
主要任务 | 针对瑞金市红都加油站改建项目的选址、总图布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查,对设备、装置及公用辅助设施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评价其工艺及设备的可靠性,公用、辅助设施的满足程度,并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9.5.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5.30 | ||
其它 | 通过对瑞金市红都加油站改建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本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与爆炸、中毒、触电、**伤害、高处坠落等。 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与爆炸、**伤害;项目经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本报告提出的火灾、爆炸,防火防静电的安全对策措施。 2、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剧毒、监控、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及高毒物品,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3、预先危险性分析表明该加油站储存、经营过程中火灾、爆炸的危险程度为Ⅲ级,触电、**伤害和高空坠落等的危险程度为Ⅱ级。 4、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选定的评价单元中卸油作业、加油作业、配电间作业和维修作业的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5、从危险度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油罐区危险度为Ⅱ级,属于中度危险。油罐应设置液位远传及报警装置,降低火灾爆炸危险。 6、根据站址、总平面布置安全性评价,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7、本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设备,项目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安全评价结论 瑞金市红都加油站改建项目符合**、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运行中,合理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