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瑞金市鑫兴新能源中心甲醇储存经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瑞金市鑫兴新能源中心于2019年5月27日由申请人刘奕泉在瑞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取得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拟设于江西省瑞金市武阳镇安富村杨梅岗组,储存场所为租借当地村民朱荣的土地,占地面积大约400***,经营范围拟从事甲醇储存经营,甲醇主要作为餐馆等企业的燃料。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刘奕泉 | 联系电话 | |||
项目组长 | 周金鹏 | 技术人员 | —— | ||
报告编制人 | 周金鹏、宋明 | 报告审核人 | 肖友军 | ||
技术负责人 | 邬长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金鹏、宋明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周金鹏、宋明 | ||
现场工作人员 | 周金鹏、宋明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9.5.1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7.15 | ||
其它 | 1)瑞金市鑫兴新能源中心甲醇储存经营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小; 2)工程选址符合当地工业规划,外部环境相对安全; 综上所述,瑞金市鑫兴新能源中心甲醇储存经营项目符合**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