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委托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评价小组现场调研资料,在企业贸易调拨经营过程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按划分评价单元的一般原则,该公司为贸易调拨经营单位,本现状安全为一个评价单元。在评价过程中,为方便评价可分为若干个方面(子单元)进行评价。根据该项目的特点,九江博丰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主要采用安全检查表进行评价。 1、九江博丰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无仓储,无运输,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不接触危险化学品。 2、九江博丰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甲醇、乙醇、**粉、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正丁醇、氨水[含氨>10%]、环己烷、氢氟酸、次氯酸钠溶液[含**氯>5%]、三氯甲烷、乙醚、乙基甲基酮、甲酸、冰醋酸、苯甲酰氯、丙烯酸[稳定的]、硫酸、醋酸酐、盐酸、溴素、**、涂料[闪点≤60℃]、胶粘剂[闪点≤60℃]、甲酰二甲胺(DMF)、甲苯、二甲苯、溶剂油[闭杯闪点≤60℃]、苯基三氯硅烷、乙酸溶液[10%<含量≤80%]、氨肥料[溶液,含游离氨>35%]、硝酸铵肥料[含可燃物≤0.4%]属于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3、该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中涉及的甲醇、氢氟酸、三氯甲烷、乙醚、丙烯酸、甲苯、硝酸铵肥料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中涉及的三氯甲烷、乙醚、醋酸酐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涉及的乙基甲基酮、盐酸、**、甲苯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中涉及的氢氟酸属于高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中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4、根据原安监总局第55号令(原安监总局79号令修改)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评价:该企业符合原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79号令修改)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相关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条件的要求。 5、九江博丰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落实评价报告有关建议后,风险可控,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