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煜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12kt/a2,4-二硝基氯化苯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煜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内,法定**人为阮洪海,成立于2007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染料及中间体生产、销售;硫酸的生产、销售。 江西煜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2]0695号,许可范围为2,4-二硝基氯化苯(12kt/a)、邻氨基对硝基苯酚(13kt/a)、80%硫酸(5kt/a),**期至2021年06月07日。 江西煜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12kt/a2,4-二硝基氯化苯生产装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原辅材料为对硝基氯化苯、发烟硫酸、硝酸、碳酸钠,产品为2,4-二硝基氯化苯和80%硫酸。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涉及的对硝基氯化苯、发烟硫酸、硝酸、2,4-二硝基氯化苯和硫酸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辨识,硫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硝酸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对硝基氯化苯和2,4-二硝基氯化苯为高毒物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二硝车间、酸回收车间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的硝化反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及物料的理化特性可知,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与爆炸、中毒与窒息、灼烫、机械伤害、触电等危险有害因素。该项目属于精细化工项目。 该项目自2018年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生产运行正常,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 ||||
项目组长 | 周金鹏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周金鹏、宋明 | 报告审核人 | 肖友军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金鹏、宋明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周金鹏、宋明、陈嘉鸣 | ||
现场工作人员 | 周金鹏、宋明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4.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7.22 | ||
其它 |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的规定,该项目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防火防爆安全设施等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两重点一重大”设置的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文件、标准规范的要求。 2、该项目公用辅助设施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3、该项目按要求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该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5、该公司修订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按要求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及演练,并建立培训和演练记录。 6、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均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具备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为从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7、该项目不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采取的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8、本次评价范围内现场情况和设计图纸一致;DCS系统和SIS系统设计符合要求且运行**。 9、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不属于新入职人员,且已取得了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根据《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主要负责人的资质符合要求,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不符合要求。该公司已安排安全管理人员报名参加大专成人教育应用化学专业学历提升。 10、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结果:在选定的9个评价单元中,作业危险等级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11、危险度评价结果:罐区对硝基氯化苯储罐、2,4-二硝基氯化苯储罐和80%硫酸储罐的危险程度为中度危险,罐区硝酸储罐、发烟硫酸储罐、二硝车间和酸回收车间的危险程度为低度危险,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评价结论: 江西煜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12kt/a2,4-二硝基氯化苯生产装置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风险是受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