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化评字(2020)055号
项目名称 | 江西海越有机硅有限公司年复配1000吨甲基硅油和1000吨含氢硅油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海越有机硅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08年6月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为了拓展市场,企业拟租赁江西福鑫化工有限公司10#厂房南侧(约1800㎡)建设年复配1000吨甲基硅油和1000吨含氢硅油项目。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熊炎炎 | 联系电话 | 15070065855 | ||
项目组长 | 邹昌锴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邹昌锴 | 报告审核人 | 徐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刘亚强 | ||
现场工作人员 | 邹昌锴、陈润洪 | ||||
主要任务 | 评价组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了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基础上,根据该项目的生产工艺、功能区域特点,划分了评价单元,并针对划分的评价单元选择了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逐项分析、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和控制对策措施;得出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7/1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8月 | ||
其它 | 1、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灼烫、中毒与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与坍塌、高处坠落、**伤害、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高温﹑噪声、粉尘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 2、项目建设场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设场地通过合理规划,其选址、周边环境、总体布局、道路运输等能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厂址地区地震活动相对较弱,灾害性天气出现频率稍高,自然灾害对项目建设具有**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自然条件适宜建设。 3、项目主体生产装置单元存在的危险因素包括火灾、爆炸、灼烫、中毒与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与坍塌、高处坠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触电固有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因素,需要立即采取防范和对策措施的因素;其它危险因素固有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因素。 项目甲基硅油、含氢硅油生产装置的危险度为低度危险。仓库的危险度等级为低度危险。 4、评价结论 江西海越有机硅有限公司年复配1000吨甲基硅油和1000吨含氢硅油项目的选址、周边环境、总体布局、自然环境能满足建设安全条件;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 | ||||
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