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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江州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九材料码头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08-19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安评字(2019)085号

项目名称

江西江州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九材料码头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江州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于20061225日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人:汪三龙,注册资本5900万美元,注册地点位于江西省瑞昌市下巢湖村,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船舶制造、船舶配套产品和设备,游艇制造及维修业务,船舶修理,起重机械,装卸机械,电器制造及本公司同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公司现已在瑞昌市码头镇下巢湖建有造船厂和舾装、材料码头项目。

江西江州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材料码头(以下简称“材料码头”)建成于70年代,并通过竣工验收,码头占用长江岸线90m,,一直为企业船舶建造所需的原材料(件杂货)提供装卸服务。2016年以来,九江长江沿线岸线整治工作持续开展,非法码头陆续被取缔,导致各港区散货水运需求激增。面对这一形势以及以及本企业材料码头的吞吐量不足的现状,江西江州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紧抓机遇,决定对其材料码头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满足1000t级散货船舶靠泊,实现码头年通过能力190t,主要装卸货种为石灰石、碎石等散货。

委托单位联系人

杜新国

联系电话

18679625990

项目组长

李重阳

技术专家

报告编制人

李重阳

报告审核人

冯美海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戴立平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李重阳、王立、冯美海

现场工作人员

李重阳、王立、冯美海

主要任务

评价组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了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基础上,根据该项目的生产工艺、功能区域特点,划分了评价单元,并针对划分的评价单元选择了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逐项分析、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和控制对策措施;得出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19/12/3

报告提交时间

201912

其它

1、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淹溺、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窒息、雷击及自然灾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噪声与振动、高低温、粉尘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

2、项目建设场地符合当地港口规划要求,建设场地通过合理规划,其选址、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交通运输等能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工程总体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

厂址地区地震活动相对较弱,灾害性天气出现频率稍高,自然灾害对项目建设具有**影响,通过采取防洪、防风、防冻、防雨、防震、防雷措施,自然条件适宜建设。

3、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中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物体打击、窒息、淹溺等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因素,需要采取防范和对策措施的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的因素。

项目涉及的粉尘危害作业、码头临边与临水作业等危险作业为显著危险,其它作业为一般危险。

4、项目选择的装卸工艺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其安全可靠性可得到**。

5评价结论

江西江州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码头技改工程项目”的选址、周边环境、总体布局、自然环境能满足建设安全条件;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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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