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天之彩显示技术有限公司LED户外显示屏生产制造销售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瑞江西天之彩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12日,法定**人吕孔强,主要是从事LED产品研发和销售,发光二极管、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子原材料、电子部件、电子组件及LED产品销售,**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LED显示屏、LED模组、灯饰及亮化照明产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坐落于瑞昌市东环路7号瑞昌科技园A区6#厂房,建有年产LED模组200万张项目,现有员工135人,技术管理人员22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原辅料有灯珠、电容、印刷电路板(PCB)、锡膏、75%工业酒精、清洗剂、洗板水、三防漆、电阻、PC308阻燃塑料、PC3010阻燃塑料、AB胶水、纸箱,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酒精(乙醇)、清洗剂、洗板水、三防漆;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涉及管控危险化学品酒精,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陈春红 | 联系电话 | 18307928156 | ||
项目组长 | 冯美海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冯美海 | 报告审核人 | 邹昌锴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汝玲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陈润洪、朱洪忠 | ||
现场工作人员 | 冯美海、陈润洪、朱洪忠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勘查及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04.19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07.25 | ||
其它 |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酒精(乙醇)、清洗剂、三防漆、洗板水。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依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依据《**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版)》,该项目涉及管控危险化学品酒精(乙醇)。 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坍塌与物体打击、其他伤害、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危险因素,以及噪声与振动、高温热辐射、化学物质危害等。 总体布局单元检查表明,该项目选址、总体布局及周边环境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等规范要求。 常规防护单元小结: 该项目的储运安全方面除部分原物料未按“五距”要求摆放、甲类中间仓库未使用防火门与丙类仓库进行分隔外,其他符合规范要求;该项目的常规防护设施除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未悬挂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外,其他符合规范要求;该项目作业场所安全方面符合规范要求。 防火防爆、消防单元检查表明,该项目的消防、防火防爆设施方面除厂房防雷检测已过期外,其他符合规范要求。 工艺设施单元检查表明,该项目工艺设施安全方面符合规范要求。 特种设备单元检查表明,该项目的特种设备安全方面除压力表刻度盘上未划出指示高工作压力红线外,其他符合规范要求。 机电单元检查表明,该项目的电器设备设施方面除储存三防漆、酒精(乙醇)、清洗剂、洗板水等甲类中间仓库电气不防爆外,其他符合法规要求。 有害因素控制单元检查表明,该项目的有害因素控制方面符合规范要求。 安全管理单元检查表明,该项目的安全管理方面除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外,其他符合法规要求。 江西天之彩显示技术有限公司LED户外显示屏生产制造销售项目配套的安全设施经企业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与建议后具备竣工安全验收的条件,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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