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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一期工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08-19

项目名称

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一期工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是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设立201410月,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人杨华锋,住所:瑞昌市码头工业城,主要从事复混肥料 、复合肥料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 、生物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缓控肥料、控释肥料 、水溶肥料、掺混肥料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仓储(除易燃、易爆危化品及易制毒物品)服务,化肥的销售及储备,肥料进出口业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从事货物装卸业务注册资本贰亿元。公司占地面积400666.9m2601亩),其中一期工程建筑占地面积132810m2192.2亩)。

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在瑞昌市码头工业城投资建设12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已建成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生产线,包括220万吨/年高塔造粒复合肥生产线、220万吨/年转鼓造粒尿基复合肥生产线,配套基础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二期拟建设4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生产线,包括120万吨/年高塔造粒复合肥生产线、120万吨/年转鼓造粒尿基复合肥生产线。

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一期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生产线已建成,201612月进行了验收,由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该公司一期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生产线涉及使用的主要原料有:磷酸一铵、氯化钾、硫酸钾、尿素、氯化铵硫酸、液氨。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有氨和硫酸,其中氨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规定,该项目的生产工艺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锅炉爆炸、触电伤害**伤害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灼烫、高处坠落与物体打击、坍塌、淹溺、其他伤害噪声与振动、粉尘、腐蚀等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罐区已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淘汰型,属允许型。

委托单位联系人

杨顺芝

联系电话

13597954849

项目组长

冯美海

技术专家

报告编制人

冯美海

报告审核人

邹昌锴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陈润洪、王立

现场工作人员

冯美海、陈润洪、王立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勘查及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19.12.20

报告提交时间

2020.10.10

其它

评价结论

通过对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一期工程安全生产现状的评价、检查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审核,得出如下结论:

一、化学品辨识

1、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可知: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一期工程涉及氨、硫酸为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

1)氨:易燃气体,类别2;加压气体;急性毒性-吸入,类别3*;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B;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

2)硫酸: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

2、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1号公告)辨识,本项目涉及的氨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项目涉及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应按规定其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管理。

4、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辨识

1监控化学品

依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令第190号,第588号修订),《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该项目涉及的化学品不属于监控化学品。

2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令第445号,第653666703号修改),该项目涉及的化学品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3易制爆化学品

本项目涉及的化学品中,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规定的易制爆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结果

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储存单元中储罐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量*过临界量,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中生产车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过临界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三、危险化工工艺辨识

依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涉及的中和反应、复分解反应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四、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触电伤害、机械伤害、**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冻伤、淹溺、中毒与窒息、起重伤害;存在的其它危害因素有:化学物质危害、高温热辐射、噪声、粉尘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五、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定量风险评价结果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

高塔复合肥车间的火灾、其它爆炸,转鼓造粒复合肥车间的火灾、其它爆炸、粉尘危害,库房的火灾、其它爆炸锅炉房的锅炉爆炸均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其他均为稍有危险,或许可以接受。

定量风险评价结果

1个人风险未*出厂区范围社会可接受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2、事故后果分析结果

1)喷射火灾:死亡半径:9.72m重伤半径:11.92m轻伤半径:17.99m 

2)蒸气云爆炸:死亡半径:19.98m重伤半径:51.49m轻伤半径:100.16m财产损失半径:96.91

3)压力容器物理爆炸:死亡半径:12m重伤半径:15.5m轻伤半径:20m财产损失半径:8.5m

4)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扩散事故:下风向中毒危害距离(m):382,横风向中毒危害距离(m):50.8,下风向燃爆危害距离(m):53,横风向燃爆危害距离(m):1.83,下风向中毒危害面积(㎡):27455.77,下风向燃爆危害面积(㎡):554

3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储罐区周边存在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二、三类防护目标,经定量风险模拟计算结果如下:

**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36.58m

二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89.95m

三级风险对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124.22m

项目氨储罐区的南面瑞昌市中部红木产业有限公司为二类防护目标,其围墙距氨储罐约500m。西面有一类保护目标良种场村、胜利新村居民点,与氨储罐房屋距离约550m;有二类防护目标瑞昌市港投集团办公区、九江口岸瑞昌监管区,距离约520m。北面有二类防护目标蓝谷新能源有限公司,距离约180m

以上一般防护目标均未不在模拟计算要求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符合安全防护要求。

采用安全检查表评价法对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进行进行检查,其结果为:项目厂址、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防自然条件影响、工艺设备设施、防火防爆措施、电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常规防护设施等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安全管理现状检查

企业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日常安全管理基本符合要求;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进一步完善。

企业的有害因素防护措施、设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生产过程中重点关注防范的危害因素为火灾、其它爆炸、中毒与窒息、锅炉爆炸、有限空间、粉尘等,重点防范措施为:加强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加强风险管控,及时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评价结论:

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一期工程生产装置以及相关辅助设施的安全条件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安全生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