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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石花桥西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3-10-23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危化现评字[2023]048号

项目名称

宜丰县石花桥西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本报告为宜丰县石花桥西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宜丰县石花桥西加油站成立于2017年10月31日,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桥西乡龚家坪,法定**人为李友根,现有员工6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该站主要经营0#柴油、92#汽油、95#汽油,站内设3台油罐,分别为容积40m3的0#柴油埋地卧式贮罐1台、容积30m3的92#汽油埋地卧式贮罐1台、容积30m3的95#汽油埋地卧式贮罐1台,*大存储量为100m³,实际油品折算总容量为80m3(柴油折半),属于三级加油站,该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期限为2020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

汽油和柴油均是化学品液体。汽油、柴油均为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火险分级为甲B类,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高热易燃烧爆炸;柴油火险分级为丙A类,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委托单位联系人

李友根

联系电话

18635542973

项目组长

周金鹏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周金鹏、陈嘉鸣

报告审核人

邬长福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赟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周金鹏、宋明、陈嘉鸣

现场工作人员

周金鹏、陈嘉鸣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主要设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公用工程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3.9.15

报告提交时间

2023.9.21

其它

在对该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安全检查表、预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危险度评价、重大事故后果分析结果等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分析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1、宜丰县石花桥西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企业,属于三级加油站,油罐区为主要危险目标。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宜丰县石花桥西加油站经营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应加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3、通过本报告分析,该项目经营过程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与爆炸、中毒、触电、**伤害等。而项目*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与爆炸,加油站全体员工**保持**的安全防护意识,严禁火源。

4、项目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需要。

5、该加油站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该加油站建筑结构、安全设施等布置明确、合理,符合规范的要求。

6、加油站配备的消防、安全设施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7、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结果:在选定的3个单元的危险程度均为“一般危险,需要注意”,且一般危险作业环境的出现均由物料的危险程度所决定,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8、危险度评价结果:油罐区得分为12分,为Ⅱ级,属于中度危险。油罐区油罐设置了液位监测系统,具有液位远传、报警功能,卸油过程中设有静电报警仪,配有消防器材、消防沙等应急器材,采取上述安全措施降低火灾爆炸危险,满足安全条件要求。

9、加油站建立了安全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但还需健全和完善。

评价结论:

宜丰县石花桥西加油站安全现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