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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瑞昌市龙腾矿业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0-06-28

报告编号:赣通浔矿评字(2020)005号

项目名称

瑞昌市龙腾矿业有限公司友能采石场改建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瑞昌市龙腾矿业有限公司是2004年注册成立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人为虞怀志,注册地址为瑞昌市码头镇三源村,注册资本均为1000万元,主要从事建筑用石灰岩矿的开采、碎石加工、石灰制造、销售;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水泥、建材购销;其它商业贸易等。公司在矿山设有2条破碎生产线和一个石灰制造厂。其下属友能采石场为与瑞昌市流庄乡永丰采石场2013年整合而成的矿山,2013年6月由江西省冶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露天《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及安全专篇》,2014年1月27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1月27日延期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至2020年1月27日。矿山矿区《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矿区范围由6个坐标拐点构成,矿区面积为0.1364km2,开采深度自+154.5m至+45m标高,开采规模40万m3/a。由于矿山的周边的安全距离不符合现行法规的要求,矿山拟缩小矿区范围,缩界后范围仍由5个坐标拐点构成,矿区面积为0.0594km2,开采深度仍为+154.5m至+45m标高。经资源储量核实,缩界后矿山尚保有333类矿石量407.89万t;《开发利用方案》拟动用矿石总量为67.46万t、边坡占有矿石量为340.43万t,开采规模仍为40万m3 /a(108万t/a),矿山服务年限为0.6a。矿山生产、生活设施拟利旧。

委托单位联系人

吕斌

联系电话

18707925507

项目组长

戴立平

技术

——

报告编制人

戴立平

报告审核人

彭永进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徐芳、王义文

现场工作人员

戴立平、王立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采场、防排水、汽车运输、供(配)电设施、排土场、通信系统、监测设施、矿山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以及矿山、交通、电气安全标志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和可否改建的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0.6.3

报告提交时间

2020.6.24

其它

(1)通过评价,该矿山改建矿区范围开采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药与雷管爆炸、放炮、坍塌(滑坡)、泥石流、触电、火灾、**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容器爆炸、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粉尘、噪声、高、低温、振动等;矿山有受地震、冰、雪、洪涝、大风、大雾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可能。

(2)矿山矿区范围厂址、周边环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要求。

(3)矿山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无原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4)矿山应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有:放炮、坍塌(滑坡)、泥石流、**伤害等等。

总体结论:瑞昌市龙腾矿业有限公司改建工程项目矿区范围内潜在的火药与雷管爆炸、放炮、坍塌(滑坡)、泥石流、触电、火灾、**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容器爆炸、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粉尘、噪声、高、低温、振动等危险、有害因素,改建工程项目落实《开发利用方案》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对策,风险可控,能达到可接受范围,可以建设。

改建工程项目落实《开发利用方案》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对策,能够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