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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石磊公司早禾坑尾矿库评价报告公示
更新时间:2020-06-30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尾现评字[2020]003号

项目名称

定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早禾坑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定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定南县历市镇车步村,距城区约8km,地理坐标为东径114°58′50″,北纬24°50′59″。公司下属一个矿山(小寺坑萤石矿),配有一座选矿厂及配套尾矿库即早禾坑尾矿库。

该尾矿库建于2003年3月,当年投产。安监总局颁发《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38号令后, 2017年2月,矿山委托了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定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早禾坑尾矿库工程整改方案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17年5月6日赣州市安监局组织对《定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早禾坑尾矿库工程整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评审并原则通过。2017年6月20日,赣州市安监局下达了《关于定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早禾坑尾矿库工程整改安全设施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赣市安监非煤设计尾审字[2017]01号)。

根据整改方案设计,该尾矿坝坝型为碾压土石坝,一次性筑坝,总库容4.39万m3,设计坝高10.0m,属五等库。尾矿坝坝顶高程345.00m,坝顶宽5.0m,外坡1:2.5,内坡1:2.0,下游坝面植草护坡;溢洪道:坝体左岸新建溢洪道,岸坡正槽式宽顶堰,堰顶高程343.50m,净宽1.50m,底流消能。库内排水系统:原有坝下埋直径φ300mm钢管排水设施无损坏,继续使用;原有直径φ200mm钢管全管砼封堵。监测设施:设置浸润线观测、位移观测及水位标尺观测。

    定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6月底完成了早禾坑尾矿库整改工程建设,并于2017年7月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2017年11月取得了原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FM安许证字[2017]B0047号,**期至2020年11月 6日。

按照《安全评价导则》和《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的要求,我公司评价人员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6月13日对该矿尾矿库进行现场勘察,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尾矿库设计资料、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和尾矿库资料。根据该尾矿库的筑坝方式、尾矿排放型式、防排洪构筑物的特点和尾矿库的地理环境条件,针对矿山对尾矿库管理体系、制度、措施和技术装备情况的调查,分析了该建设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对划分的评价单元及单元内的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判,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为该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提供决策依据。

委托单位联系人

钟伟龙

联系电话

13770700018

项目组长

李乐农

技术

——

报告编制人

李乐农

报告审核人

施祖远

技术负责人

李舒椿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乐农、田美智、吴至军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贇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田美智

现场工作人员

李乐农、田美智、吴至军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尾矿库主体及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布置、尾矿排放、堆存工艺、排水系统、观测设施及值班设施、应急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安全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0.4.23

报告提交时间

2020.7.3

其它

1、定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早禾坑尾矿库为五等库,不属于重大危险源。对照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该尾矿库未发现存在文件所述的十二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尾矿库下游1000m内无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水产基地、**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无民房村庄;下游500m内无省道、国道和高速公路;库区周边无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非法开采等活动,场地及附近未发现坍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现象,库址不压矿,符合规范要求。

3、该尾矿库的筑坝方式,坝型、坝体结构与设计基本相符;尾矿库运行期间存在滑坡(坝坡失稳),洪水漫坝,渗漏,裂缝,排洪构筑物堵塞,排水设施错动,断裂,垮塌,排洪能力不足,淹溺,高处坠落,地震,震动,库区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18类危险有害因素,其危险等级为 Ⅱ-Ⅳ。通过采取**措施,潜在的危险是可以得到控制的。经复核稳定性,尾矿坝坝体的稳定安全系数在不同运行条件下均满足规范要求。坝体单元满足安全条件。

4、尾矿库现有排水、排洪构筑物尺寸、型式及布置符合设计要求,排洪系统未出现堵塞、坍塌、裂缝、变形、漏尾砂等不良现象,运行情况正常。经洪水计算和排洪能力复核,排洪能力可满足现状坝高情况下安全运行的要求。矿山应当加强对排水设施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5、尾矿库已设置沉降位移、浸润线观测设施和水位观测装置,按要求进行了定期观测。经分析观测数据,满足《规范》要求,安全监测设施单元可满足尾矿库安全运行的要求。

6、通过对对库区环境、放矿管理、尾矿库主要作业活动、安全设施、安全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分析,其潜在的危险通过采取**的管理、技术措施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尾矿库其他单元基本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7、定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尾矿库安全生产小组,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名参加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培训,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尾矿工1人经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该尾矿库安全检查表得分率为95%,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生产活动有安全。尾矿库安全度定义为“正常库”。

综合结论:定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早禾坑尾矿库为正常库,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了本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定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早禾坑尾矿库安全设施满足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